喜欢是很美好,也很沉重的两个字。
年少时的喜欢,那么纯洁,干净,无暇,我们可以喜欢我们喜欢的人;长大后的喜欢,那么深沉,严肃,认真,我们终于变得不敢轻言喜欢。
对于叶枫来说,他既年少又很成熟,同时也很喜欢一句话,我于千万人中遇见你,于千万人中满心欢喜。
所以叶枫回国之后第一件事情想要见张澜,对她表明自己的心意,这是叶枫一早之前就对自己说过的话,如今要兑现了。
白云机场到越秀区有35公里左右。
将近一个小时后,叶枫终于到了新河浦,叶枫也没急着打电话给张澜,而是四处逛了逛,风景非常好的一个区域,和别的地方不一样,这里大多都是围墙围起来的,住宅也基本上都是独局,周围全部都是民国时期的房子,粗略看过去,估计最少有几百栋这样的房子。
走在街头,有一种置身于民国时期的历史感。
只可惜比较不美的是,下雨了,几声沉闷的雷鸣声闪过之后,天空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乌云密布起来,再接着,大雨倾盆而下,连成了线,连躲雨的机会都没有,叶枫的衣服基本上已经湿了。
叶枫有些蛋疼,原本还想找个花店买几束玫瑰花的,他这几年来也不是真傻,怎么可能不知道送花给女孩子,女孩子会从心底感到高兴?只不过说,前几年的叶枫都有一点执拗,所以才表示的像直男,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不知道主动,也看不懂别人的暗示。
想了想,叶枫还是决定找花店买玫瑰花。
这时候叶枫已经觉得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是好事情了,反正自己衣服已经湿掉了,这时候再去买花,反而显得自己用心,查理德米勒系列手表不用说,价值千万人民币,肯定知道自己是米国带回来的。
玫瑰花就不同了啊,这么新鲜,艳丽,总不可能长途跋涉从米国带回来吧,估计肯定会问一句,你这玫瑰花哪来的?
到时候,自己再说一句,自己去买花的,配合着大雨,自己湿透的衣服,这种场景下,只要是个女的都应该感动吧?
“够意思。”
叶枫对老天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然后就顺着路边狂奔起来了,至于之后要跟张澜见面归见面,现在淋雨就没什么必要了。
完全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叶枫也不傻,好在新河浦这片区域是在市中心,叶枫没跑多远就看到了街道,问了几家店,然后才在一个卖渔具的指点下,找到了一个卖盆栽的花店。
店主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穿着碎花长裙,帆布鞋,很有气质,看到叶枫一身湿透的进来,吓了一跳:“靓仔,你没带伞吗?”
“没带,这雨这么大,也来不及找地方躲了。”
叶枫看了眼外面还在下个不停的大雨,接着对女店主说道:“老板娘,给我来一束玫瑰花。”
“送给女朋友啊。”
女店主看到叶枫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你要几朵?”
叶枫犹豫了一下:“送几朵比较合适?”
老板娘说道:“这个看你自己,1朵可以,9朵可以,99朵也可以。”
“那99朵吧。”
叶枫想了一下,要了99朵,反正都决定送了,干脆多要一点,一朵两朵的,弄不好被这么雨淋一下,都得低下脑袋。
接着在老板娘包扎花束的时候,叶枫好奇的问道:“老板娘,这99朵玫瑰,是意味着长长久久的意思吗?”
“第一次送女孩子玫瑰?”老板娘侧头看了一眼叶枫。
“嗯,第一次送。”
叶枫脸有点发红,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世,他都是第一次送,李蔓他给她买过衣服和小礼物,送玫瑰花倒是没有过。
“是的,99朵意味着天长地久。”
老板娘确认了叶枫的猜测,然后看到叶枫手里还拿着一个盒子,暗道,这盒子里面估计装的是给女孩子的求婚戒指之类的。
叶枫懒得想这些,他现在想的就一件事情,那就是外面的大雨千万别停,坚持的久一点,等他跟张澜见面之后再停也来得及。
十分钟之后,老板娘的花插好了。
叶枫拿出钱包,里面的钱已经有点湿了,付了钱,便拿着花一头扎雨里面去,然后再次在大雨中狂奔,街道两边店铺正在躲雨的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叶枫,这么大个雨,也不拿把伞,就拿着玫瑰花在雨里面跑。
“喂,靓仔。”
就在叶枫路过一家店的时候,一家店的店老板突然对了叶枫叫了一声,叶枫纳闷的转过头看了眼,只见是一个卖雨具的杂货店。
“靓仔,要不要买把伞咯?”老板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对叶枫说着。
“你看我这样子还需要伞吗?”
叶枫示意了一下自己湿透的衣服,至于买伞,那绝对是不可能的,好不容易天公作美下这么场大雨来增加他的同情分。
接着叶枫就在店老板的一声“切,扑街”中,重新回到了新河浦这片十分具有民国气息的街道,站在一个电话亭里,打了张澜的电话。
外面的大雨敲打在电话亭的顶部,发出霹雳啪啦,如同炒黄豆的声音。
等了一会,电话才接通。
张澜也已经习惯了叶枫打电话给他,接通电话之后,声音很好听的问道:“你的事情忙完了?”
“忙完了。”
叶枫虽然满身是雨水,但此时很开心,笑的也很得意,有些喘息的说道,然后还故意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