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办案的方向,黄霑主持办案的进度顺利到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地步。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真相,再复杂的阴谋解开面纱之后都会显得简单,木子一家被害是几乎所有与葛家有契约牵扯的百姓合谋,目的当然是要将土地归自己所有变成事实。
木子一家被害,是木子一家人口仅有三人,再来是他们自从葛家获得自由之后极少参与社交,仅是木子本人会与大黑时常相邀进山狩猎。
王猛在观看黄霑破案公文后进入了很久的长思。
虽说葛家按照与百姓的约定是整件事情的诱因,但何尝不是百姓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渴望?正常渠道无法获得土地,有了可以真正获得土地的机会,百姓铤而走险并不显得奇怪。再来是,法不责众一直是华夏的主流,百姓想的是参与的人一多,官府恐怕是会不好处理,期盼哪怕事发最后也会不了了之?
“县尊?”黄霑是一脸的为难:“涉案百姓多达二百余人。”
葛家在汉军来之前遣散了大部分的家奴,汉国进行土地丈量和人口登记,百姓在哪持有土地就是安置在哪个地方,也就让从葛家获得自由的百姓普遍是集中在一个地方。
此案如何定夺关乎大汉今后民间走向。”王猛蹙眉说:“一旦加害同乡就能获得土地,乡里之间命案必定频发。”
可不是只有葛家暗中分田,应该说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官府顺应百姓意愿将葛家定案为罪犯,与葛家暗中有纠葛的百姓是能高高兴兴了,却是死了木子一家三口,没有杀人的葛家也蒙受冤屈。
“依汉律,杀人偿命,涉案徒之。”黄霑不得不重复:“可是有两百余人涉案,其中老弱妇孺不在少数。再则……类似葛家,恐怕是咎由自取。”
“汉律并无咎由自取一条。”王猛万分严肃地说:“你我皆为大汉官员,教化与管束一方百姓,当以秉持汉律为重,不可带有个人感情。”
黄霑一个愣神,他知道汉国的国策,也知道民间私分土地是暗暗放纵的结果,目的是在正常渠道之外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私田,也算是开国后遇到的特殊情况。现在只要定葛家有罪,收拾葛家就能实现至少两百个百姓拥有私人田地,符合汉国现今的国策,他没料到的是王猛会有这样的态度。
“调动郡县兵,捉拿涉案人员,由府衙进行审讯。”王猛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他已经开始着手书写公文:“此例不可开,此案须得大白于天下。”
“县尊,如此的话,百姓如何看待县尊,上面如何看待县尊?”黄霑多少是急了:“县尊自中枢而下地方,不该不明大汉国策。”
王猛下了决定之后像是放下了一些什么,轻松地笑着说:“吾只知汉律神圣。”
一个县的地方公职人员有限,负责缉拿罪犯的游缴更是少,涉及到人员众多时,地方官能够求援的就是郡县兵。
南皮县是渤海郡的首府,恰好就是郡县兵的驻地,有两千郡县兵驻守,由都尉统率。统率郡县兵的都尉官职在郡守之下,不过都尉并不属于郡守管理,是独立于地方官府之外,分作军与政两个系统,比如都尉直辖于中枢的太尉署,郡守归于丞相府。
当然了,目前的汉国没有太尉,太尉署也就不存在,负责驻扎于各地方的武将被归于左丞相府管理,地方文官则是归于右丞相府管理。
汉国的郡县兵,他们虽然是军方系统的一员,但是与野战兵团有明显的区分。地方上的郡县兵,兵源是来自于本郡各县纳赋的青壮,也就是所谓的更卒体系,每一家的成年男子都在更卒体系范围之内,每年为官府当至少三个月的兵就算完成该纳的赋。
因为是纳赋,算是国民义务之一,郡县兵并不会像是野战兵团的士卒可以获取土地,不过在出战后立下战功依然可以获得爵位或是土地、财物等等的赏赐。
赋包含多种,更卒体系只是其一,还有被指派前往某地进行徭役,近的徭役就是在当地修路、大桥、水利的一些基础建设,远的徭役则是到边疆修建城墙之类,帮君王修建宫阙也是徭役之一。
要说明的是,赋是一回事,税又是一回事。税就是每年该缴纳多少的粮食,也可以用铜钱或布匹来代替。赋与税就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运作基础,可谓缺一不可。
王猛请调郡县兵十分顺利,却不是直接找都尉,是先上报郡丞,由郡丞转报郡守,再由郡守向郡尉通明是王猛这个县令的请求。
郡县兵在不受征调前往某处前线,是几乎没有什么事干,很难得可以出动一次,导致的是平常日子里除了操练就是吃、喝、睡。
都尉不能随意干涉地方的事情,哪怕是被地方官请求了也可以拒绝,一般情况下能够出动是求之不得,只因为出动之后有可能立下军功为履历增添一笔,要是剿匪之类的事情就更好,下面的士卒也能凭此立下功勋。
王猛何许人也?要只是一个县的县令,都尉觉得能活动一下答应后基本就不理睬了,可王猛的官职上有君王贴身秘书郎的履历,都尉在答应之后会最大限量地给予配合,都尉本人更是会出动。
结果是只抓捕两百余人,渤海郡的郡县兵却是出动一千人,连带堂堂的一郡都尉也是到了王猛所在的府衙亲自坐镇。所以说呗,特权那个叫无处不在,古往今来难以杜绝,只是特权会不会用在破坏国家上面。
渤海郡南皮县出动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