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时,他就是脸皮很厚,也是感觉有些不怎么自在,就偷偷拉拉领带。
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到找送礼的人,谁让他自己看走了眼?!
要是早知道是这种情况的话,他自己就收起来。
当时收到一堆礼物后,他闲着的时候,就看看怎么处理那些礼物。
正巧看到这个吊坠,看上去很小巧可爱,所以打算拿回去送给自己的小侄子。
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小小挂坠还有凝神静气的作用。
就在他取出来准备送人时,结果被人看中,毫不客气地拿走。
好在是,那位拿到挂坠的人很识货,还很有良心,就告知挂坠原本的主人,这其中的好处。
这个发现简直让他有些吐血,暗自后悔自己没有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
没有知识就是不行。
就是有好东西送给他,也是明珠暗投。
可恶啊!
最终不得不看着好东西,落入别人手里。
他也想要。
可是已经转送出去,他只能是咬着牙认命。
后来就打算查查当初是谁送的?
既然有送的人,那么一定会知道从哪里能搞到。
查来查去,才知道是新进员工送的。
因为他生日,全办公室的人都送,大概才送的。
既然是这样,那么他自然是想要和这位谈谈,他急急忙忙地想要给自己再要一份。
“嗷!”余颖点点头。
“效果不错?”
“是的,现在我要花钱再请一份,不知道你能帮我找到那个高人吗?”他说。
他看着余颖,倒是没有急着催促。
余颖点点头,说:“可以,给我一些时间,是我自己做出来。”
有钱不挣是傻瓜,而且她根本就是缺钱,要知道连房子都是一直租别人的。
那么,余颖自然是想要给自己挣一套房子出来。
不然住得好好的,但如果房主有事,那么就不得不搬出去。
所以,有套房子是很好的。
对面的经理一听,就是一愣,hy?
他年纪轻轻就耳朵不行了?
是她弄的?
他打量了一下对面地员工,这个可能太出乎意料。
嗯!
了不起!
但对他来说,这是好事。
太好了,这下子自己地想法好办很多。
这个员工看上去是斯斯文文的,想不到还有内秀。
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公司里,竟然还有这等高人。
那么看样子,应该实施另外一套方案。
“好好好!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十环那里租的房子。”余颖说。
“十环?租的?那里离公司那么远,不怎么方便,这样吧,我多请几个挂坠,然后报酬是一套离着公司近的房子。”
余颖十分的惊讶,这个世界难道这么缺书法家?
要知房子一套是很贵的。
而且是离着公司也近,简直是太好了。
不过,这中间还有别的要求吗?别以为是个大馅饼,吃起来却是铁板。
也有可能是想要打好交道。
余颖故意有些吃惊地说:“这怎么好意思?我的作品应该不会那么值钱的。”
“不不不,你小看了自己的作品,你的作品很不错。对了,你这书法写了多久?一看就是功力深厚。”
“我从小就开始练,当时我的父母亲还在,他们每天监督我。”
说到这里,余颖的脸上露出一丝丝怀念。
那是来自原主的记忆,小时候的原主对于练字曾经有些厌烦的,别的小朋友天天可以出去玩,就她要练字。
可作为活在爸爸妈妈淫威下的可怜孩子,依旧是天天练。
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生活的艰辛,对练字是又恨又爱。
恨得是练字耽误了她玩耍的时间,爱得是要是写得好,爸爸妈妈会给她买好东西。
就这样,她坚持下来。
后来在一次高中上学的路上,爸爸妈妈不知道为什么把她赶下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的他们两个人,正在小心翼翼地开车。
外面下着磅礴的大雨,原主爸爸猛地刹车。
然后就转过头来,让原主下车。
原主下车时,是满脸的懵懂,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在最后时,原主妈妈朝着女儿就是一笑。
那一笑中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味道。
“保重!”她嘴型是这两个字。
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去了那里。
从原主的记忆里,看的出来,他们夫妻两个人大概知道些什么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因为预知有危险,所以才把女儿半途中放下去。
好在他们留下不少东西和钱,让原主有机会接着念书。
而对原主来说,练字就变成了一种怀念。
后来工作后,原主还尽量抽出时间来练习一下。
而余颖穿过来后,还是很满意的,这个技能很不错的。
练字是原主来说,就是一种救赎,让她一直能够保持理智的工具。
当然,她的练字最终都会毁掉,毕竟她不喜欢让别人知道她会写字。
在原主看来,这是她的一个小秘密。
余颖和她不一样,原主习惯了隐藏自己。
但事实证明,原主的隐私还是有人探查,有时候太过不引人注目,就会成为别人窥视的人。
甚至说不定就是被人掳走,也没有人知道。
没有钱是绝对不行的。
那么,余颖自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