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草地上,铺了一条长红地毯,尽头有个大型拱门花圈,彩球气球穿插其间,弄得极其浪漫,中间还人模人样站了一位类似牧师的人,此人肥油满脸,一派福相,怎么看都缺少牧师的神圣感,客串得忒不专业,一对新人站在他面前,正接受祝福。
“新娘好漂亮。”一女孩羡慕戳戳旁边同伴:“宁婧,你当新娘那天,一定可以成为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哈,什么时候能吃上你和骏朗的喜糖?”
名叫宁婧的女孩,五官精致,瓜子脸,长得媚艳照人,身段儿窈窕曼妙,玲珑凸致,拥有九头身比例,过膝小短裙下,裸露着一双温润细滑的颀长美腿,脚踝纤细,弧度完美,引人无限遐想,肌肤更是傲雪欺霜,夺人眼目,连女孩子也会妒忌它的洁嫩。
初次遇见她的人,基本上都会倒吸一口冷气,对,那就是惊艳,即使在美女如云的大都市里,也不可多见。仿佛,上帝的万般宠爱,集在她一身了。
“哪有。”宁婧风情万种地娇嗔一句同伴,斜眼偷偷瞄眼不远处的一位英俊男士,含羞答答显得不好意思,同事泛起柔柔弱弱的甜笑,桃腮微微红晕,眉宇含春,那小模样,特勾搭人。
参加婚礼的大部分男士,目光总是不由自主,个个色授魂与,今天主角该是受祝福的一对新人,暗地里已经被她喧宾夺主。
秦江隔老远就发觉了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女孩,无他,只因她象暗夜里的皎月,繁星的渺光,无法掩盖她的璀璨。
“秦江?”
忽闻后头有人叫唤,秦江打个凛激,调头张望。后头三个家伙,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混混似的,头发五颜六色,穿得吊儿郎当,手上雕龙刺凤,行止人模狗样。就差额头刻上‘我们是害虫’的字样了。
“!”秦江一瞧那仨人,调头撒腿就跑。
“真是他小子。”当头带墨镜的混混,指着他背影直跳脚:“靠,追!追!赶紧追!”
怕什么偏偏来什么,秦江大叹倒霉,我和初恋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十多年没碰过一次面,这几个讨债的孙子,倒经常碰见,命中带衰啊~。
墨镜紧跟后头,火冒三丈。“小子别跑!父债子还!”
“换你跑不跑?”秦江回头瞄一眼,奋力拉开彼此距离。
“当然跑。”墨镜倒也实诚。
“这不废话吗!”
“妈的!再不停下,逮住别怪爷不客气。”
“屁!停下才有病!”
“@¥%&.....!!”
牧师正儿八经询问过这对新人的意愿后,惯例自然是交换戒指和抛手束花了。
交换戒指没啥好提的,彼此愉快地为对方套上枷锁了事,接下来,新娘背对观礼的亲朋好友,往后丢出花束,谁抢到便寓意着是下一位新娘,抢夺者只限未婚女子,要是一中年妇女抢到,总不能搞重婚吧。
当然,也就一余兴节目而已,作不得真,不过对于恋爱中的女子,或仍未情定终身的女孩,就特别喜欢这种隐讳的寓意,有情人终成眷属嘛,女人,是喜欢活在感性里的动物。
表面上宁婧云淡风轻,不置可否,实则心里紧张得要命,死死盯着腾空飞抛而来的花束。
呼~
花束划着很明显的轨迹,往自己方向奔来,宁婧心中喜悦无以复加。
和骏朗从大学相恋至今,算算也三年了,三年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申海市起码有六万多人结婚,又有两万多人离了,别人都忙着分分合合,自己的终身大事,却仍耽搁着,考验一个终身伴侣,也该是个头了。
以自己的条件和资本,事事不落人后才对,而今好友三三两两先行步入婚姻,心头不免生出了焦虑感。这束花,宁婧宛如接的是自己的命运,接的,是自己的幸福,手脚居然因悸动,而觉得泛软。
差一点,差一点点......
宁婧抬头望着花束打自己头顶飞过,忙后退跟上,高举双手。
正当宁婧手儿触碰到花梗,突然......
嘭!!
背部一阵剧震碰撞,宁婧感到天旋地转,接着四脚朝天翻在地上,什么形象都没了。
“噢~!”
“哎哟!”
秦江被一物体绊了个蛤蟆扑,且听一声女孩嘤咛,情知撞到人,慌张又迅速地爬起来,罪过罪过,光顾着墨镜老大,忘了看路,本打算从婚礼会场穿过去,没料到有人忽然往后倒退,估算错误了。
“对不起,改天请你喝茶。”秦江急急忙忙撇下一句,脚底抹油,埋头继续跑。
宁婧羞窘难当,忍痛坐起来,地下那束花束,跟着被墨镜混混践踏而过,已是五零四散,刹时宁婧心头委屈涌起,以至于浑身轻颤,差点泪奔。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种想象泼妇一样骂街的念头,幸不幸福便罢了,让美女摔蛤蟆,让自己在众多亲友面前出洋相,混蛋!不可饶恕!!
该死的溜得真快,宁婧死死盯着前方渐渐远去的背影,将它深深印在脑海中。别让我再遇见你,否则一定狠狠算账!
骏朗三步两步来到跟前,左右转动犯傻的宁婧,上下查看:“说话啊你,伤到没?”
宁婧默然摇头,所幸这是块草地,厚厚一层仿若茸毯,连擦伤都没有,只是身子骨被撞得有些酸疼而已。
爬起来故作潇洒无事,宁婧恢复了娴淑清淡,可是当站起来,却发觉许多宾客憋笑着指指点点自己,宁婧心头一惊,顺众人目光察看衣裙后面,发现短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