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渡船到达凤都以后,已是午夜时分,但这三大都城之一的凤都此刻却如黑夜中的明珠一般,焕发着迷人的光彩。
大街上没有一分午夜的景象,让人大吃一惊的是满大街的人流中,十有八九都是穿着黑衫的佣兵,不用别人说,我们也可以看得出这是[色佣兵团]的黑衣团成员。
怎么回事?刚才和我们同船的是[色佣兵团]的紫衣兵团,现在竟连黑衣兵团也出现了?这为战争而活的亡命之徒,为什么会出现在[西域江南国]的西方古都凤都城?
“让开,让开,要命的点给我让开。”在几个黑衣兵团佣兵的叱喝之下,我们这些从船上蜂涌而下的渡客被迫在码头上让出了一条大道。
这时我才看见,两个年纪只有七八岁的黑衣童子牵着一匹黑色的健马从挤出来的大道中迎了上来,那黑色健马一身皮毛在灯光下发出异样的光彩,显然是难得的奇种异驹。
黑马上的是一个戴着银面具身形高大的长发男子,他身着一袭黑色金属软甲,腰间系着一把黑鞘长剑,虽然面具遮住了他的面孔,但仍能从气势上感觉出他的英武逼人。
看样子,他可能就是黑衣兵团的团长,那这样说来,他应该是来接船上的紫衣兵团的人。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救我们那个戴着银面具的紫衫人踏上码头时,黑衣长发男子立即翻身下马:“紫电兄……不不不,应该叫紫电……”他突然停了下来,眼睛扫了扫四周,故作为难的道:“一下子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了。”
那紫电用沙哑的声音道:“你不用担心我抢你的功劳,我只是奉老板的命令来例行公事罢了,再说你看我也没带几个人来。”
黑衣长发男子哈哈一笑:“紫电,我看你是多心了,大家同在老板手下卖命而已,说什么功劳,我这是为你接风来了。”
“有劳了,老板说过了,大家心存顾忌是做不成事情的,而且这次的任务……你知道就好了。”紫电显然是不会当着这么多人说了他们的任务。
“紫电你用不着老拿老板来压我,其实老板让你来干什么的,你知我知,但是有一点你要知道,现在这个任务是我们黑衣兵团全力承担,有什么闪失我黑雷自会负责,你就按照老板的意思在旁边着我怎么做吧!”这黑衣长发男子突然摘下了脸上的银面具,露出了他傲气十足的英俊面孔。
“黑雷,你不会就这样让我一直在码头待到天亮吧?”这紫电出人意料的没有回应黑雷的挑衅。
黑雷脸上掠过一丝浅笑:“你不说我都要忘了,我已经把[凤都酒楼]包了下来,这就去替你接风洗尘。”
“好吧,在这儿也不宜交谈,我们是得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谈谈。”这紫电的老沉与黑雷的年少轻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目送着他们的远才缓缓的道:“这当世最负胜名的[色佣兵团],旗下共分青、紫、蓝、绿、红、黄、橙、黑、白、彩十团,没有一个团是省油的灯,而且每一个团的团长都是可以傲视一方的枭雄,现在竟有两个团的团长集聚于此,看来这个任务是非同小可了。”
“小书,我们不要管那么多,现在我们只要管治愈你中的魔焚毁杀就好了。”袁茵轻道。
“傻瓜,我们现在身在此地,小书是怕我们会被卷入其中。”我心中突然升起了莫名的阴影。
“我听说[色佣兵团]一向纪录严明,是不会随便向任务以外的人出手的。”袁茵摇头道。
小书淡道:“我就怕,我们可能会变成他们任务以内的人。”
“怎么会?”袁茵蹙起了眉头。
“这只是我的预感而已。”小书抬着头来,看着苍茫的夜色不再说话。
“好了,现在我们先来做我们必须要做的第一件事。”我领着他们向街口走去。
“老大,是先美美的吃上一顿,还是先找家客栈。”因为不敢背小书,而得罪了我和袁茵的南宫北终于开口了。
我白了他一眼:“除了吃和睡你还知道什么?我们现在要去买马。”
“老大,别怪小北了。”我背上的小书哀求似的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不过这也怪不得南宫北,一般人谁敢接近这[魔焚毁杀]的感染者,更别说他这个胆小如鼠的家伙了。
我们在城中悠转了快一个钟头,别说一匹马,就连一根马毛也没捞到。
城中的真相是所有的马都被[色佣兵团]的黑衣兵团给买下来了。
如果没有马匹的话,从凤都城到撒哈拉沙漠中的绿寺,脚程至少需要七天,骑马的话据说三天就可以到达,我们只能骑马,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
这黑衣兵团为什么把全城的马都买了下来?是不是老天都要跟我们作对?
我们商量了一下,先找个地方落脚,过一宿,到了明天无论是偷是抢,一定要弄到两匹马就是了。
由于资金有限,和城内的客栈几乎全都被黑衣兵团的成员所霸占,我们只得在凤都城外树林边的一家残破不堪的客栈落脚。
当我们在二楼最便宜的房间安定下来之时,已经能在寒风中听到报晓鸡的鸣叫了。
我刚刚入睡就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吵醒了,南宫北仍然睡得正酣,小书则睁大了眼睛看着我,显然他一直没睡:“老大,外面有动静。”
我点了点头安慰似的道:“没事,没我们的事。”
就在这时,耳中突然传来刺耳的惨叫连连。
我忙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