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清把刀身全部从刀鞘中抽出,李若琳在一旁拿着手电照着,只见刀体上布满了灰尘和黄色的斑点——这是长期存放缺乏保养的结果。刀身上竟然还有一条裂缝;刀体上镀的珞有的地方已经掉了,露出里面黑褐色的锈迹;看样子这不是如今的民兵标配装备,应该是很早以前还有骑兵编制时流传下来的,在这个柜子里不知道尘封了多少年。
掂着手中两斤多的刀身,看着澄亮的刀体上宽宽的血槽,郑远清清楚地意识到这把刀的重要性:如果把工兵铲换成骑兵刀,那么砍起丧尸来更是如虎添翼。
骑兵刀终究是经过特殊设计和实战检验的制式装备,要远比挥几下胳膊就发酸的工兵铲厉害得多;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长刀是专门为单手格斗设计的,不像双手格斗设计的武士刀没有个几年的专业训练左右胳膊根本配合不好。以后免不了要碰上其他幸存者,打架玩命都是正常事,一寸长、一寸强,一把长刀很多时候就意味着胜利。而且这是军用品,绝对不是那些一万块钱以下的武士刀能比拟的。
郑远清挑了5把保存最完好的骑兵刀带上、又挑了6条完好的56半对李若琳说道:“若琳,你提着子弹和军刺先上去。手榴弹和枪我来扛。”
“远清,动作快点,有动静了。”看着郑远清扛着几根包着油布的东西、李若琳提着两个箱子上来,正在紧张警戒的许书成一边跑过去帮忙一边催到。
此时的小楼里已经能听见不远处嘶鸣的尸吼声,郑远清和许书成手脚飞快地往后备箱里装子弹、往车体上绑步枪;李若琳则哆嗦着手往54式的空弹夹中压满子弹然后递给他们。
“远清,快走吧!”许书成接过两把手枪上膛顶火、插在后腰带上,伸腿跨上摩托车。
“来了,它们围过来了,看来它们都集中在村子中央呢。”郑远清跨上摩托车。大路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丧尸从胡同里钻了出来,虽然都是老的小的,但这么大的村子不会就那么几头;这种丧尸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数量多了也够麻烦的。
“我们去试试骑兵刀去?”许书成发动摩托车,拍了拍腰上的刀鞘。
“拉倒吧,天快黑了,别陷进去;省点力气吧。”郑远清笑了笑发动摩托车驶向村口,敌众我寡,打游击才是上策,打不过就逃,和一堆尸体费什么劲呢。
“我勒个去的,今天不练刀不行了啊!”摩托车刚拐到通往村口的大路上,郑远清就骂了一句。从他们进村子到现在,满打满算不过半个小时,还尽力地蹑手蹑脚,但是终究逃不过丧尸灵敏的感官。
通往村口的大路上,从各家各户出来的丧尸已经陆陆续续地形成了围堵之势,这群丧尸以老丧尸和小丧尸居多,都是各家各户的留守老人和儿童。
看到新鲜的人肉,这群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牙都不全、走路一晃三摇的丧尸兴奋地举起斑驳的残肢、瞪着青色的眼睛咆哮着向三人走来,碎裂的衣服褴褛地挂在这些岣嵝的身体上,发硬的血块随着身体的震动不断地往下掉落着,如枯树般的胳膊和手仍然在使劲地向前伸着,看着这些丧尸郑远清一点也笑不起来:这些老人上半辈子吃尽了苦,本来后半辈子应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却又逢此大难,一辈人受两回难,可怜又可悲。
在老年丧尸群的后面,或爬、或走的是一群小丧尸;一头正在爬行的婴儿丧尸身后竟然还拖着一辆婴儿学步车,长长的尿布一头连着丧尸的裤子里,一头挂在学步车上的小钩子上,就这么“哗啦哗啦”地跟着晃荡。可怜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就成了这副模样,郑远清感到一丝心酸。
从这些丧尸身上可以看出,这里的尸乱爆发的较早,丧尸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青灰色,黑色的尸斑布满全身,和郑远清昨天面对的和活人差不多的丧尸来比简直是两个模样,而且丧尸的运动速度也明显下降,叫声也从狂吼变成了低沉的吼声,这说明书上说的是对的,人体在尸化后运动机能会显著下降。郑远清意识到,不用再向昨天那么废劲了。
往后看就是从村中心走来的尸群三三两两地拉着散兵线,一眼望不到头,数量足有上百,其中不乏青壮年丧尸,看样子村子中央是最后沦陷的。一般这么大的村子中央都有祠堂,而祠堂却有着最好的防御措施,大部分的丧尸都去围攻祠堂了,当祠堂沦陷后,它们就留在附近转悠,一直到发现郑远清他们进村。
一天三战,这让郑远清感到有些吃不消,早上在六环上让堵了一回,中午在高速上让劫了一次,这都快天黑了还让丧尸又堵了一回,出师不利啊;亏得这是末世刚开始,体力充沛,要是再过几天让这么堵着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突围呢。
“老规矩,照着村口冲出去!”郑远清“唰”地一声抽出闪亮的骑兵刀凌空挥了一下喊道,“若琳,抱紧了!”
这次许书成一马当先地先冲了出去,每次都让带着女人的郑远清冲在前头许书成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兵强马壮的许书成自然要当一回先锋。
骑兵刀的威力相当强悍,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两把刀闪着寒光在尸群中飞舞,一颗颗尸头夹杂着黑血像秋天熟透的苹果般纷纷落地。骑兵刀不愧是骑兵刀,天生就是砍人脑壳的,郑远清二人不用把刀抡圆了,只需在手腕上加个寸劲就能轻松砍断丧尸的脖颈;对于那些老年丧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