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荷和宝琴都只当是自己的错觉。
其实,许薇姝现在穿的衣服,就是她当年在归墟时穿的,虽然材质不同,可一旦穿在身上,当年的仙子九微便再次复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穿上以为永远不会穿的战袍,只是一种直觉。
似乎在不远的将来,她要再次身披战袍,披荆斩棘。
只是当初在归墟,她是迫于无奈,只能战斗,眼下在大殷,战斗却是她心之所愿。
为了追求她向往的超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努力必不可少。
再说了,方容一见到她,眼睛就闪闪发亮,连脸颊都泛起红晕,耳朵根更是通红一片。
能让自己的男人喜欢,许薇姝也高兴。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是个女人就很难免俗。
皇宫的猎场,西山猎场不是最大的,却绝对是风景最美,野物最多,王孙子弟最爱去的地处。
方容以前到很少过去,一来身子骨虚弱,让他骑马颠簸,简直是要了半条命,二来很小便离开京城,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都被人遗忘,万岁爷带着儿孙去打猎,也向来想不起他。
现在却和以前大不一样。
哪怕方容在宫里隐约有点儿被万岁爷冷待的意思,他也是正正经经的皇太孙。
人还没到猎场,那边一早就打扫干净,清场完毕,饲养的那些个轻易不放出来的野物也驱赶了一堆,一群守猎场的侍卫齐刷刷出来迎接,跪倒了一片。
杨木率先过来,清理出一片地,支上帐篷,布置守卫,对那些个过来拉关系套近乎的太监和侍卫们,也没有不理睬,一板一眼地交代几句注意事项。
祝四斤让他干爹从树上提溜下来。
“听着,今儿太孙和太孙妃都要到,你好生伺候好了,别给他躲懒。”
祝四斤无奈叹气,忍不住嘀咕了句:“要巴结也轮不上我啊!”
他觉得自己在猎场挺好,平日里事不多,那些个王孙子弟到这儿打猎,寻常的野兔山鸡,打到了也不一定要,通通便宜了他们,别人想吃肉,一年到头吃不着几回,他们是天天吃到腻烦。
而且,要是主子们打到些大型猎物,也都是让他们给处理,处理剩下的那些边边角角拿出去都是大价钱,不知多少消息灵通的商人守在西山外头,等着买点儿死在那些主子爷们手底下的珍禽异兽回去高价出售。
碰上好时候,祝四斤一年得的赏赐加外快,就能回乡去买房置地,让家里一家四口过上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偏偏他干爹见天想着让他得什么体面,混到主子们眼前去。
“哎,干爹啊,到主子跟前当差有什么好?整日战战兢兢,万一出点儿差错脑袋都不知道怎么掉!咱们眼下多自在?”
他干爹魏茂才气得吐血。
这些个在猎场伺候的,都是官奴,大部分自卖自身,卖给内府,又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倒霉,没挑中净身进宫伺候,做的一直都是粗活,也见不到主子,个个都是粗糙人,大字不是一个,飞黄腾达一般不用想。
可就是这样,也不能混吃等死度日!
“你不想想,你要是没出息,得不到主子眷顾,就讨不到恩典,那一辈子便是奴才,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魏茂才年过六十,娶了一个放出来的宫女当媳妇,那宫女许是在宫里熬坏了身子,一直没身孕,他这点儿能耐,纳妾娶小是不可能了,再说,自己媳妇自己疼,一块儿过了大半辈子,他也舍不得让媳妇难受,后来见祝四斤长得白白净净,人壮实,还挺机灵,心肠又不坏,干脆收下当了个螟蛉之子,待他宛如亲生骨肉。
祝四斤也真孝顺,对干爹和亲爹差不到哪儿去。
这会儿一听干爹的话,再不甘不愿,也老老实实跟在后头,准备看看干爹怎么给他谋出路。
魏茂才在猎场干了四十多年,人老实呆笨了点儿,一直没出头,可人脉还是有。
领着儿子走到马场,直接和马场管事打了声招呼,就领他去看一匹通体乌黑的马。
“看见没有这匹马是咱们这儿新进来的千里马,还没驯好,等下你领着去那边驯一驯,让太孙殿下瞧瞧你的本事。”
他知道,自家这小子懒散是懒散了些,本事却真有,会驯马,再烈性的马,到他手底下就乖巧的和小猫似的。
这个好。
干这个活儿,祝四斤乐意,他爱马,尤其爱烈马。
太孙殿下要出行,准备时间自然短不了,反正许薇姝到西山猎场时,日头都有点儿偏西了。
风很大,骑在马上,畅快得很。
魏茂才一早毕恭毕敬地候着,领两位主子去马场选马,他跟在后面,见太孙妃抖开斗篷,一回身,先给太孙系好,太孙就老老实实任凭她系。
“就这儿吧。”
许薇姝选了个开阔的地处,让玉荷她们把伞撑起来,又搬了张小木桌,椅子上面垫上皮垫子,推着方容坐下。
“别乱走动,我玩一会儿就回。”
笑了笑,太孙妃就兴致勃勃去看马,她自己的马便是千里宝马,但人都贪心不足,如今跑车是玩不着了,多相几匹好马总是应该。
魏茂才:“……”
太孙妃明显是行家,那些马的优劣都说的**不离十,反正看那些喂马的马奴们个个眼睛里都是小星星,就知道人家不是瞎说的。
可这情况不对啊,不是应该太孙在太子妃面前抖一抖相马的知识,好更得美人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