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楼孤寂的背影消失在东方的晨光中,房间角落里,不明所以的蝉衣问:“东宫不能住了吗?那我去收拾行李,小姐你早点想吃什么?”
何当归坐到桌边,斟出冷茶吃了一口,答道:“我想吃扬州兔儿镇的烧麦,我让郡主府的管家王宝送你回老家,顺便捎点土特产。行李么,你只打包自己那份就行了。”
“送我回扬州?”蝉衣吃惊地叫道,“小姐你不要我了!那谁给你梳头?”
如此决绝的氛围里,何当归竟一下子被她给气笑了,自言自语地说:“宁王府里的几名丫鬟固然欠缺忠诚,可梳头手艺真的不错,我现在用的几批都比不上人家一点儿。想再梳一个飞凤留仙盘珠髻,只有到宫里,才能找着好的梳头嬷嬷了。”
蝉衣推门出去打洗脸水,刚走出去她就“呀”地一声,结结巴巴叫道:“血!好、好多好多的、血!”
何当归出去检查,发现地上一排血脚印,从她的窗下一直延伸到院墙上,院子外面就不再有了。她叹口气,但愿有人为他包扎伤口。
从太子府半夜溜出去,闯进临安公主府找柏炀柏要面具,再重新回来。假设两个府邸都有着里外三重的守卫——实际情况只会比三重更多——那么,段晓楼为给她送来那薄薄一张皮而付出的代价,就是短短两个时辰中连续穿过了九重刀枪林立的守卫!
真是个傻瓜,难道没看出,她拒绝胡杨的那个理由,不过是一句托词。竟然为了一张面具……段晓楼,就是个傻瓜。她只是不想再牵扯更多的人进来,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仇人就在不远处,她要亲手将那个人揪出来。
“去打两桶水,将全部的血迹打湿。”何当归抬头望一眼天际的乌云,平静道,“早晨将有一场暴雨,雨过之后就干干净净了。”
“哦。”蝉衣照办了,看向何当归的眼光却有些躲避,心中充满困惑。
不一样了,小姐变得不一样了。明明还是同一个人,却带来完全不同的印象,这种感觉就像是……那一年她刚从棺材里伸出一只枯瘦青白的小手,直挺挺坐起来的时候!冰冷的寒气浸透她的全身,就像来自一个充满死亡的地方。
何当归勾唇,小口啜饮着冷茶。“那个地方”教会了她一个简单的道理:让你的敌人离你近一些,真相自然也就近了。她要的就是一个真相,哪怕那后面鲜血淋漓。
早膳后,果然下起了瓢泼大雨,将院子刷得不留半分痕迹。胡杨和孟宸又上门造访了一次,何当归将蝉衣塞给他们,问:“段晓楼呢?”
“已经走了。”孟宸答道。
“伤势如何?”
“包扎过了。”胡杨答道。
顿一顿,何当归又向他们打听:“孟瑄最近在做什么?家里怎么样?”
孟宸如实告诉她:“这些日子七弟仿佛很忙的样子,极少待在家里,不过,你们三间园子里的女人多了一个。她叫紫霄,是七弟几年前首次带回家的女人,后来吵了一架,已经撵出门去,又被母亲捡回了家,现在七弟正式纳了她。另外,熠彤从扬州接回了一个襁褓中的婴孩,有人说是七弟的孩子,他本人并未否认,目前由紫霄抚养。”
“那很好。”何当归道。
胡杨看她的表情,怎么也不像“很好”的样子,于是宽慰道:“别听他胡说,其实自从你走后,孟瑄整个人变得比小宸还阴沉,反正我没见过他留宿在家里过。他眼里与其说看不见女人,倒不如说看不见人了,我猜他一定非常思念你,所以早点跟我们回家吧。”
“你将孟府当成家了?”何当归奇怪地问。
“不错,”孟宸微笑道,“她现在也是孟家媳妇了,你们两个变成了妯娌。那么,我们暂时告辞了,这里不是叙家常的好地方。”
“去吧。”
何当归亲眼看见他们三个人朝外院走去,孟宸追问,“我很阴沉吗?”胡杨肯定地点头道:“对啊,阴阳怪气的样子,照这样下去肯定没女孩子肯嫁给你。”
三道影子蹚着地上的雨水走远了,这就是有亲人的感觉。
“郡主,殿下请您前厅去一趟,让您将银针也带上。”青幔纱轿抬到了门口,等候何当归上轿。
尽管这些人请的不太客气,但何当归还是二话不说上了轿。落座之前,她的鼻端突然飘上一点轻微的腥味,这个味道是……黄水胶!
她抖出袖子里的丝帕,落在座位上,过了小片刻再去捡,就粘在上面扯不动了。果然是黄水胶,一种提炼自树皮中的黏胶,专用于家具接缝处的木料黏合。
它可以渗透布料,尤其是夏天穿的这种纱衣,如果不察之下一屁股坐上去,连最里面的小衣都能结结实实粘在座位上。然后,中了招的人再挣扎着站起来,一通扯拽衣物,将会造成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这是谁,准备了这么刁钻的整人法子?朱允炆身为未来的皇帝,应该不会做这么无聊的小事。
她倒是认得一个专门以捉弄人为乐的人,甚至也曾经遭遇过一回黄水胶之险,可那个人早已作古了,死得非常惨。
“郡主?”轿子外的嬷嬷催促道,“请坐稳了,奴婢们要抬轿子了,殿下那边儿等的着急呢。”
“可以了,起轿吧。”
这顶半人高的小轿子,是不足以让一个人直身站着的。从镂空的纱窗外看,何当归的侧颜晶莹雪白,黛眉舒展,唇角轻抿成一线,神色轻松坦然,俨然是四平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