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都娇生惯养,都想让别人迁就自己。我们是姐弟的时候她迁就我,而一旦成了夫妻那就说不准了。还有就是,婚姻预示着两个人要睡在一起,要xx,要xx。
可是,和一个自己没感觉的人睡在一张床上,我都不敢想象心里是什么滋味,虽然我干姐在表现一个女孩那种特有的温柔时也有那么几分娇媚,但她对我产生不了吸引力。
关于这一点,我姐姐看出来了。那凤莲从我家走的时候给我留了一张她的相片。那张相片是她半躺在一棵树上照的,照片中的干姐显示出平时少有的媚态来。
我姐姐看完相片对我说:“建明,你看王凤莲这个样子多可爱!”可是,我却没有一点感觉。像我们这样,怎么成为夫妻?所以,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放弃这段婚姻。
但是,我很想把我对凤莲大嫂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当然,我又不能找到人家家里骂人家。如果那样的话,可能连我干姐都会和我反目。
我不是一个文人吗?文人笔杆子厉害,我打算给凤莲的大哥写一封信,向她说明自己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因为我知道,那凤莲的大哥上过大学,算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我给他写信他一定理解我。可我在写信时又犯了一个毛病。按说我应该在凤莲的大哥跟前只谈自己的文学理想。
可是,我在给人家人家写信时却在谈自己的空想。我那时曾经幻想着开一个什么大公司,并且把公司的设计方案都想好了。现在想来,我所想的东西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能算是空想。
而我又是一个好不好意思的人,不想当着人家的面送信给人家,而是在凤莲的大哥上班的农牧局找到一个熟人帮我把那封信送给他。
不知道那大哥有没有接到那封信,如果收到信,他会对我这个空想主义的人什么看法,作何感想,只在不得而知。
凤莲我不想追了,总不能这样闲着吧。读者朋友知道我又想到了谁?小兰。看过前半部书的读者都知道,我为了文学主动和人家小兰提出了分手,可是后来又后悔了,又去找了人家几次。
虽然那几次小兰都不搭理我,但我却知道她还没嫁人。在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她骑着自行车带我从她姑姑家去我们县城的情景。
那时的小兰,对我多好呀!我还记得我坐在自行车后边往她屁股后面的口袋里给她塞红包时碰到她厚厚的牛仔裤时那种触电的感觉,另外我还记得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我俩对眼神的情景。
关于这一切,在小兰的心目中难道都被抹掉了吗?假若她还有那么一点点记忆,而又刚好没有嫁人的话,我再去找她,说不定能旧情复燃呢。我美滋滋的想。
于是,我就找到父亲商量。我父亲对于小兰的事也一直埋怨我,说完我不该为了文学提出和人家分手。所以,当我提出要再次去找小兰时,父亲满口答应。
可是,我找了这么多女孩,把家里的钱也差不多花光了。即便还有些钱,这马上就要过年了。即便再怎么节省,过年也要花钱。所以,父亲对我说,去是让我去,但只能给我拿十块钱。
我想,十块它十块,反正那小兰家离我们那里又不远,我不是可以骑自行车去吗?
可是,那几天天气特别冷,又加上老北风刮得厉害,我就没打算出发。终于有一天风停了,太阳重新露出笑脸,尽管天依然冷,但那只是干冷。我就打算那天去找小兰。
我在家吃过早饭,就骑上自行车向县城进发。县城离我家大约有四五十里路,一般情况下若是骑自行车跑快一点一个小时多一点可能就到了。
可是,我家的那把飞鹰自行车已经买来差不多有十年了,老得似乎掉了牙。它骑着不利索还好一点,最惨的是半路老是掉链子。
这种情况下,若换成别人,一定会回来不去了。可是,我这个人有个特点,我不知道是优点还是缺点,那就是我干什么事一旦认准目标,即便前面有刀山火海,风刀霜剑我也要去。
可是,老天爷却偏偏要考验我。快到县城时,自行车的风丝倒了,那两个脚蹬带不动链子。我以前听人们说,自行车风丝倒了,撒泡尿浇浇那个地方就行了。
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但是这种方法百试不爽。我于是找到一个避风的地方在那风丝的地方撒了一泡尿。没想到那自行车竟然好用了。
我从我们县城向北行驶了有几里地,感觉屁股疼得厉害,就下了自行车,在路边找个地方歇一歇。歇了一会儿,我就又骑上自行车向前跑去。
当我到了离小兰所在的村不远的一个集市上时,天已经差不多晌午了。我怕去了小兰那里人家不一定会管我饭吃,就打算在他们街上县吃顿饭再去。
我在一家饭店吃了一碗面条,然后骑上自行车向小兰家奔去。但是,当我离老远看见沙河边上那间旧房子时,我不敢再往前骑了,慌忙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它往前走。
我为什么会这样?这是由我内向性格决定的。要说我专门来找人家,应该巴不得见着人家。可是,我却又怕见着人家。
假若那小兰也推着一把自行车在我面前往我这边走,我可能还会躲她。但是,我当时就是这样一种矛盾心理:又想去见人家,又怕见到人家。
但我自有我的想法。我打算在沙河对岸找个地方先把自行车放起来,然后再去到离小兰不远的一条路上等人。假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