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慧兰一点也不想宫九九继续待在这里:“这种东西不用你亲自动手,我等下叫几个佣人摘一篮子送去给你吧。”
宫九九继续往里面走:“不用了,亲自动手的更安全。”
听着宫九九的话,曹慧兰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她是担心她对玫瑰花下毒吗?
她刚要开口,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冷嘲热讽的怒骂声,让她的脸色又白了白。
“你以为你还是以前威风的大哥啊?呸,你得意什么,你现在不过是一个走不了路的死瘸子。”
“我从小到大,最讨厌就是你,处处抢我风头,活该是个坐轮椅的瘸子。”
“你怎么不去死?活着还浪费我们家的粮食,真是个废物!”
……
络绎不绝的骂声越来越近,曹慧兰的脸也越来越白,她往宫九九身上看了一眼。
“小九啊,你说的那些事情我们会好好考虑,只是,我们这里还有一些事要处理,要不你先回去等消息?”
宫九九往她那边看了一眼,不予理会,继续往前面走。
很快就来到了“案发现场”。
曹慧兰紧随其后,对着亭子里的人大喊了一声,斥责道:“恒儿,怎么和你哥哥说话的?还不带他回去!”
亭子里的人听到这话,也转过了头,瘪了瘪嘴,看了眼旁边的宫九九眼里多了一些喜悦,并没有听从母亲的意思。
“还不是大哥,腿不好还要出来碍眼,晦气。”
宫恒嫌弃地看了眼宫霆。
宫九九和曹慧兰走到了亭子里面,这里本来放了一些糕点,还有一些药酒,但此时都洒落一地。
宫恒双手叉腰,嘴角不爽地上扬着,二十来岁,活脱脱的一个恶棍少爷。
他的手里还拿了一支玫瑰花,花刺上沾了一些血。
他的旁边放了一架轮椅,空的。
本应该坐在轮椅上的人,此时正狼狈地坐在满是糕点的地上,赤着脚,脚掌因为被火烧过的缘故,丑陋难看。
他穿着宽松的那种皮筋阔腿裤,不难看出他双腿无力,也不协调,就那样摆着。
现在是十二月份,寒风一阵吹过,就觉得十分寒冷。
可是宫霆却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他的棉服外衣被随意丢弃在一旁,应该是被强行脱下的。
而他本来就单薄的衬衣,却沾满了血液,斑斑点点清晰可见,衬衣也有几处破烂。
很显然是被宫恒用玫瑰花抽的。
他低垂着头,看不出他的情绪和神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死气沉沉的。
曹慧兰见到宫霆这个样子,非但没有安慰心疼,还有一些嫌弃和厌恶。
“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还要出来,不是活受罪吗?恒儿,赶紧找个人把他带回去,免得丢人现眼。”她说。
宫恒在她母亲他们来了之后,说了几句话,又把目光放在了宫九九身上,他伸了个懒腰,把手上染血的玫瑰花扔了。
“大哥实属是病得不轻,净给我们增添麻烦,让他多吹吹风,也好让他清醒清醒,小九九你说是不是?”
宫恒喜欢宫九九,准确来说是看上她出色的容貌了,以前还追过她。
后来被宫九九告诉了白女士,就没有后来了。
但是每次看她的眼神,都轻浮至极,没有丝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