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议机密当然会有护卫,护卫必然会是高手,最低限度也要护城卫队长级别的高手。
冯沉褚与何施旅显然满足这样的条件。
戟,双戟,银光闪闪的双戟。
冯沉褚的双手已抬起,姬尚德的飞爪已飞出。
铁拐不止可以辅助走路,还可以用来抵挡兵刃,抵挡沉重的战戟。
少了一条腿的姬尚德,出手竟然丝毫没有比手脚健全的冯沉褚慢上半分。
支撑的起他全身重量的铁拐,同样撑得住冯沉褚右手的战戟,而左手的还有飞爪牵制。
见二人斗得难解难分,何施旅的长棍抓准了机会轰出。
作为多年以战相识的好友,何施旅当然知道何时出手,可以为冯沉褚创造最佳的机会。
只不过,己方是两个人,对面也不是一个人。
火红的碎花长鞭,时而重的像千斤巨石,时而轻的似柳絮轻丝,时而硬的似百炼金钢,时而柔的如清江春水。
飒的无数火红光点,其快无比地迎向棍网。
好妙的长鞭,“嗖嗖啪啪”的连串声响起,棍头击中软鞭,棍弹起又再弹起,棍势已不能连贯,棍网亦瓦解!
“好鞭,好鞭法”何施旅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
语声还未了,花子玉手中长鞭再次甩出,左半身顺势转出,左掌乘隙拍向了何施旅。
掌风凛凛,几乎拍到胸膛!
不愧是何施旅,虽然冷不提防,那份应变的本领实在是敏捷到了极点,掌缘才触及衣襟,他的人已鬼魅似地闪了开去。
花子玉并不追迫,左掌一甩,三枚花瓣竟然从指缝间猛地飞出,急射向何施旅!
他的动作无不是出人意料,左掌忽然袭击倒还罢了,看起来空空如也的掌中,竟然突然飞出花瓣,又有谁能想得到。
何施旅也不能,但他的应变的确是敏捷,才瞥见红光,便开始躲闪。
最后一枚花瓣,几乎是贴着他的胸前擦过,击在他身后的木门上,好强的力道,木门应声碎裂。
何施旅但觉胸前冰寒侵肌,心头就是一凛!
单是花子玉就已如此诡谲,使人防不胜防,何况其身后还有三大高手。
好在,打斗的动静够大,古英杰与空星瞳也已经被惊动出来。
看到掌院与护卫搏斗,空星瞳有些惊讶,但见到郁王孙和叶清秋反而不觉得奇怪。
对于叶清秋的得力干将郁王孙,空星瞳自然是认识的。
否则,郁王孙也不需要假扮王壮汉藏在被中连床都不下。
若非有花子玉暗中帮忙,就连通往大枫树的地洞都不能够完成。
好在初来时带了荧光珠,躲在被子中并不影响画图纸。
而每天携带一张纸,对于可以挂着长鞭四处巡视的花子玉绝不算难事儿。
至于原来的王壮汉,早已随三十六贼的尸体被扔在了乱葬岗,毕竟要杀一个下不了床的病人,实在不需要费太大力气。
通天彻地的名号绝非浪得,不仅可以通天彻地,还能瞒天过海。
巧合的是,郁王孙与古英杰手里都握着长枪。
雷雨后的天空格外透亮,月光毫无阻碍的照在枪尖。
长枪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繁星点点,蛙声阵阵,月光下开满了昙花,连风都传播起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充满生机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愿意死。
只可惜死亡终究是无法避免的。
古英杰慢慢地举起长枪,眼睛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
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真意,因为他已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我死,或者你死——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沙场混了三十五年,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冷酷铁血的人。
古英杰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黄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甚至压过了星光。
三十五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顿,枪尖宽阔,枪杆粗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厚重的感觉。
叶清秋眼睛一亮:“好枪!”
步长空同意:“的确是好枪,比我偷过的那些枪都好。”
叶清秋道:“看起来,这杆枪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必然比普通的铁枪重的多,枪身应该还可以随意弯曲。”
步长空道:“所以这枪的用法,一定与众不同。”
叶清秋:“我研究过,他用的枪法叫做龙枪,古龙族家传的枪法,本来三十六式,古英杰自己加了七十二式,才变成现在的龙枪—百零八式。”
步长空,笑了笑道:“那可完了,郁老弟的枪法,只有十一式。”
叶清秋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便足够。”
安静无比的庭院,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古英杰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高大,威猛,坚韧。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对手的尊敬,哪怕对方是个晚辈。
郁王孙双手执枪,将枪尖正对着古英杰,赫然用的是小辈迎战高手前辈的战术。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便是尊敬自己,何况郁王孙从来都是个谦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