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孟心中一阵慌乱,失魂落魄,不由得想起之前在街市上那一撞,可见并不简单,或许就是在那时,他身上的钱袋子被那小叫花子给偷去了。
“这可当真混账!”王小孟拍手说道。
但是,如今也已经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局面,因为,王小孟的脚程速度绝对不是那个在街上上横冲直撞惯了的小叫花子的对手。
而且,就算是王小孟追的上小叫花子,难道说这个小叫花子就会乖乖的承认他偷了王小孟的钱袋?到时候,再弄出一些幺蛾子来,可真的能人王小孟喝一壶的了。
所以说,思来想去,王小孟也不打算为了这么一些小钱去报官府,免得得不偿失。
然后,就在王小孟失落的准备离开这卖兔子的摊位的时候,身后却忽然冒出来一个人,她身高估摸着刚刚到了王小孟的胸口,所以说,这猛然的一转身,几乎让王小孟和她撞了一个满怀。
这是一个女子,身穿浅粉色双蝶丝绸长衫,配上同色的长裤,还有精致的布鞋,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她一双大大的眼睛,有些惊恐的望着王小孟。
“是你?”王小孟双眼一眯,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小了一些,然后说道:“你怎么来了?······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青河村的。”。
孔秀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说道:“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果然是你呀,你在这里做什么?”。
王小孟有些不耐烦的道:“我能做什么?瞎逛呗。”。
“兔子耶!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兔子?”孔秀表现出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应该有的天真浪漫的心理,脸色绯红,似乎有些增加了对王小孟的好感。
但是,王小孟这个人,就是有一个毛病,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加上这刚刚和武仙县的有名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相亲成功,这如果是放在王小孟穿越之前所生活的时代,李艳花就是一个典型的白富美呀,而王小孟和李艳花的这番传奇遭遇,大概也算得上是穷小子的逆袭。
王小孟拨浪鼓一样的摆摆手,说道:“你少臭美了,谁说我要买兔子给你了?我只不过就是刚刚好路过这里罢了,原来你喜欢兔子,那你自己买呀。”。
小姑娘脸上的神情也是转瞬变化,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默不作声了,只是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就这么的看着那些笼子里的兔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说实话,如果今天王小孟的钱袋子没有被那小叫花子偷了,那么,王小孟还是很愿意去花些钱给孔秀买一只兔子的,可惜呀,现在这些都成了空话了。
“好了,好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清河村呀?正好我跟你的驴车一起回去,可以吗?”王小孟也是硬着头皮说到。
他似乎已经完全不顾自己刚才对人家孔秀说,然她自己花钱买兔子的时候的凶狠的样子了。
不过,好在孔秀这个姑娘,就是这一点比较好的,她不记仇,笑盈盈的说到:“好呀,那我们回去吧,反正我在这武仙县的事情,也办完了。”。
孔秀说的这些事情,其实也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无非就是来武仙县的集市把家里空缺的柴米油盐都补充一下。
还有一件比柴米油盐更重要的事情就是说,孔秀本来是想跟着王小孟一起去看看他相亲的对象到底是谁的,奈何说中途大概是王小孟和李婶的驴车真的是走的太快了,所以说,孔秀跟丢了,所以,孔秀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一次王小孟大张旗鼓的相亲,到底结果如何的。
路上,孔秀到底是忍不住的去问:“你今天这事,办的如何?”。
小姑娘脸上的表情还是很拘谨,似乎也觉得自己忽然问出这个问题,显得很莫名其妙,她并不是人家王小孟的娘子,为什么要管人家王小孟相亲的事情呢。
“什么事情?”王小孟还有云里雾里。
孔秀这才测过脸来,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王小孟,说道:“还能有什么事情,你只管把我蒙在鼓里,故意装样,我问的就是你相亲的事情,却是哪家姑娘,又愿意和你相亲了,估计,未必比的我好。”。
孔秀也到底是一个青葱女孩,说的这些话,还有些斗气童趣,什么话,她都放在嘴上说了,直来直去的,到也没有什么心眼。
王小孟倒是表情复杂的摇了摇头,并不言语了。
孔秀却要追问:“你若不说,我便将你赶下车去!你到底有本事,自己走回去!”。
此去青河村,可还有十几里路,加上王小孟和孔秀现在又是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所以,就是借给王小孟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自己走回去的,天色渐渐黑下来了,免不得山里还有些猛兽出没的。
“罢了,我和你说就是了,何苦这样赶我下车。”
“我何曾要这真的赶你下车了?”
“不管真假,反正,我是和李艳花相亲的,我只知姓名,并不知她底细,但看上去,应该是衣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李艳花!?你怎么会和她相亲呢,她可是神仙居的老板的女儿呀。”
“原来神仙居是她家开的?难怪了。”王小孟说到这里,也是不由得把手伸到了衣袖里,天气渐渐转冷了。
······
说到这样一些话之后,孔秀到也不再多说什么了,满脸的失望,但或许孔秀自己也会觉得,不管是论美貌还是财富,她都是比不上。
王小孟和孔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