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在静静地看着这个李菊花在尽情撒泼。
在大放厥词。
没有出声。
因为上天欲使人疯狂,必先让人疯狂。
此时看火候差不多了。
终于到了我的用武之地。
我近来忽然发现,我有一种特质。
那就是我总是遇到很多的极品和贱人。
然后逼着我打这些人的脸。
似乎这就是我的使命一样。
路见不平。
行侠仗义。
为民除害。
或许我就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我也很享受这种如同女英雄一样的感觉。
可能是每个人都有所好吧?
有的人好名,有的人好利。
而我乔欢喜,最好的就是公平正义!
因为我曾经被很多人狠狠的伤害过。
也被很多人帮助过。
现在我有了自保的能力。
还能帮助别人了。
朋友有了麻烦,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能够让自己的朋友不被贱人骚扰。
这让我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
觉得自己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
也因为我喜欢的男人,就是如此的性格。
喜欢他,就要活成他喜欢的样子!
还因为,阿曼达真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
是我的偶像。
现在很多人都追星。
歌星、影星。
流量明星。
我虽然喜欢听歌,但没有太狂热的偶像。
我虽然有不少的朋友。
但我不是自夸。
我觉得和他们在一起,我才是中心。
我不需要仰望他们。
而是他们都更依赖我。
把我当成了焦点和中心。
有事情都习惯请教我。
让我给出主意。
尽管他们很多人都比我学历高,比我财富多。
但他们都很认可我身上的那股精神。
我的奋斗!
我的气势!
我那种果断的处事方式。
虽然是一个女人,但从不婆婆妈妈。
杀伐果断。
哪怕是温绍年这么优秀的男人,与我在一起时。
也是自然不自然的,对我唯命是从。
这当然是因为爱。
但也因为我是足够的优秀。
我有足够的闪光点让他欣赏。
这并不是骄傲,而是事实。
但之前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那就是水姐。
我很佩服水姐。
我觉得她好厉害。
她会的那些本事,都是我不会的。
我觉得她比我更果断。
这从她对付渣男韩晓的手段就能看得出。
所以我之前是把水姐当成半个偶像来看的。
而阿曼达的经历和遭遇。
让我觉得更了不起。
更难能可贵。
更是体现了一个女人的价值与传奇。
所以我是真的把阿曼达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现在她的事情,我必须管。
虽然在处理养母的事情上。
阿曼达有些犹豫不定。
但我知道,这不怪她。
不是她太好欺负,不是她太窝囊,而只是因为她太重感情。
当局者迷。
旁观者清。
阿曼达,没关系。
你剪不断、理还乱。
就让我这个朋友帮你争取你的自由吧!
……
于是我鼓起了掌。
“精彩,精彩啊,真的好精彩!你们母子还真是刷新了我的三观!说实话,我也算是见过了不少世面,见了不少的坏蛋,比你们坏的有,比你们狠的有,比你们穷凶极恶的也有,但是比你们更不要脸的,真是没几个啊。”
我的话,引来了李菊花的怒吼。
“小贱人,你在说谁?”
我冷笑:“说别人对得起你么?算了,我们不要争论什么权利与义务了。因为你们都是贪婪成性的人,根本不懂什么是仁至义尽,什么是适可而止,什么是过犹不及。现在我听说你们要找记者?要败坏我们公司名誉?去啊!你把记者都找来!你要是不找,你才是王八蛋呢!”
我的坦然把李菊花吓了一跳。
“什么?你们不怕记者?我儿明明说你们最怕这个的……”
技术部李主管这时候走了过来。
拉着我的胳膊,低声劝:“小乔,我知道你和阿曼达的关系好,但你不要冲动,不要好心办坏事,我们公司马上要推出新游戏了,现在可不是闹的时候。”
其余的人也都劝我。
只有阿曼达深深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目光中已经是一片寒冷。
不再有温度。
“欢喜,你说的对,我没法再忍了。无论我如何忍让,也换不来岁月静好,只能他们的步步为营、得寸进尺。闹吧,我宁可被人人喊打、唾弃,也不想再被无休止的压榨了!不错,你们就是养一只狗,那狗也懂得感恩,也会往家叼骨头。但我呢?我不只是往家叼骨头,而是让你们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但你们还不满足!所以,妈,你去找记者吧。”
然后阿曼达又看向了公司的同事。
“对不起,因为我的事情给大家添麻烦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会宣布辞职的,我不会让自己的事情影响公司。”
阿曼达的话,听得大家都是一愣。
然后纷纷劝阻。
“阿曼达,你可不要冲动啊。”
“对啊,不要辞职,公司不能没有你。”
“左总第一个不会答应的。”
阿曼达的话,自然让李菊花也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