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潘家的藏书楼,整个燃起了熊熊大火!
这一层本就是以书籍为主。
都是最好的燃烧物。
瞬间二楼就成为了一片火海!
“着火了!”
萧颜颜在惊讶之后,嘶吼起来。
三楼正在欣赏一副山水画的潘宇,也看到了浓烟和火光。
他大惊失色,冲到了二楼。
见如此汹涌的火势。
“还愣着做什么?救火啊!”
……
藏书楼为了防火,也是配备了灭火器的。
潘宇拿起了灭火器,开始灭火。
但这火焰就是那么奇怪,怎么扑都扑不灭。
反而是越燃越旺。
藏书楼的火灾,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过来灭火,还用上了消防水枪。
可还是没有用处,眼睁睁地看着一栋三层的藏书楼,化为了灰烬。
连带着里面的藏书、文物,都付之一炬。
潘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如土色。
“完了,全完了!”
……
距离潘家老宅之外几百米的一个地方。
沈寒时坐在车上,欣赏着远处把天空都映红的火光。
他相信,潘家人就是打破脑袋,也不知道这火是怎么燃烧起来的。
但之前在藏书楼里面的潘宇与萧颜颜,无疑就成了最合适的背锅侠。
会承担这次火灾的所有罪责。
当然,他们也不冤枉,因为火就是从萧颜颜的大衣里面燃烧起来的。
在沈寒时帮她递衣服的时候,偷偷的把一根铅笔放进了她的衣兜。
这是特制的铅笔,学名叫做“纵火铅笔”。
纵火铅笔的制作技术是这样的。
首先蒸化铅笔上的黏胶,使其一分为二,把中间挖空,塞入燃烧玻璃管,再用胶水重新粘为一体。
用的时候,只需折断笔头,让空气进入玻璃管,这时就会流出一种化学药水,它蚀穿一个铜箔盖,与第二种药水相遇,就会产生烈火。
沈寒时用的这支纵火铅笔,又经过自己改造了一下。
所以并不会马上燃烧,而是有一定的延迟时间。
正好可以让潘宇夫妇回家,然后点了他们的藏书楼。
……
沈寒时不讨厌装逼的人。
但是讨厌在自己面前装逼的人。
之前这对夫妻不是总在自己面前耍优越,嘚瑟藏书么?
炫耀藏书楼么?
那么沈寒时就一把火都给它点了!
沈寒时知道,潘家各房为了争夺老宅,一直是闹得不可开交。
现在藏书楼被毁,潘宇这一房就得遭受其余各房的疯狂攻讦。
想必,他们是保不住潘家老宅了。
要被赶出来了。
正在想着,就看到萧颜颜捂着脸,从潘家老宅冲了出来。
虽然沈寒时没看到,但想必一定是盛怒之下的潘宇,打了萧颜颜一耳光。
埋怨如果不是她总去藏书楼自拍,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呵呵,原来有文化的人也打老婆啊。”
沈寒时微笑道。
“怎么,少爷你认识?”
在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女人。
正是萧广丰包养的那个小情人,莎莎。
现在萧广丰喝了有安眠药的饮料后,已经睡得如同死猪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居然和自己的未来女婿碰到了一块。
看起来还是很熟悉的样子。
“萧广丰的二女儿。”
沈寒时给莎莎介绍。
“那也该死!”
莎莎的目光中闪过一片寒芒。
……
莎莎不叫莎莎,莎莎是她的化名。
对于混风月场所的女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操作。
她们出来卖,不愿意使用真名,免得有辱门楣。
可莎莎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她隐姓埋名,来当萧广丰的小三,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复仇。
15年前,萧广丰在生意场上有一个最好的伙伴,叫方弘懿。
方弘懿是萧广丰的结义大哥。
那时候,方家才是华京的一流家族,而萧家只能算是二流。
萧家都是跟在方家背后当小弟的。
没少得到方家的照顾。
那时候,方家与沈家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在进行激烈的商战。
可是在关键时刻,萧广丰被沈万森收买了。
他为了利益,背叛了大哥方弘懿。
致使方家一败涂地,方弘懿含恨而终。
萧家与沈家,则是瓜分了方家。
萧家就此,成为了华京的一流家族。
可以这么说,萧家的今天,都是建立在方家的尸体上的。
是萧广丰背信弃义换来的。
莎莎就是方家的一个流落在外的孤女。
她接近萧广丰,就是为了复仇。
她叫莎莎,其实是“杀杀”的意思。
她要杀了萧广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