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缨饭也没吃,想到半夜,最终决定不再胡思乱想,要好好得生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加潇洒。
师伯项去邪说得没错,自己有这个能力,既然能够对别人好,为何不对自己好一点呢?
翌日一早起床,伏缨感到如同脱胎换骨般变了个人,他决定忘掉那些困扰人心的东西,封存那些伤心的过往,重新开始,不负金手门不负自己。
他忽然觉得肚子很饿,昨晚没吃的饭放在桌子上,他也不想去吃,他想吃的是街上早点铺子里热气腾腾的汤包。
离开客栈结账时,伏缨听到掌柜的在抱怨,客栈中的一位伙计说走就走,店中少了人,他不得不亲自招呼客人,真是倒霉,更令他想不通的是,这个小伙计竟然连半个月的工钱都不要就走了。
伏缨听得暗暗好笑,他自然是知道原因的,有了一百两银票,谁还耐烦跟掌柜的去争一贯铜钱呢?
吃罢早点,伏缨去衣铺买了身新衣服,又去澡堂泡了个澡,洗完澡换上新衣服,一种焕然一新年少得志的感觉油然而生。
虽然伏缨不过十三四岁,但因为常年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皮肤略微黑了点,人也显得成熟许多,看起来就像十六七岁的少年。
但见他精神饱满,器宇轩昂,一身崭新的长衫,腰间挂着一把不太起眼的宝剑,仿佛刚从什么大户人家中走出来的贵介公子,唯一让他感到有些不搭配的,竟然是这把被他命名为流萤剑的秦王宝剑,这把剑虽好,只可惜剑藏于鞘中,而这把剑就如当年发动玄武门事件之前的李世民,会莫若深。
这可不符合伏缨的性子,他既然决定张扬自己,就要有一把能够看起来华丽丽的剑挂在身上,现在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剑鞘,只能等有机会再说。
于此同时,伏缨决定离开这里,既然是重新开始,就要从新的地方开始,在这里,项去邪陪他偷过几乎人家,留在这里,总有种项去邪并没有离去,只是临时去办点事的感觉。
由于项去邪并没有告诉伏缨他要去哪里,伏缨也期待着和师伯在中原有重逢的一日。
一身簇新的衣服,挂着一把绝世名剑,偿若风尘仆仆地步行,不免和他的心性不符,所以伏缨打算去买一匹马代步。
只不过他忘了自己根本就不会骑马而已。
来到马市,繁忙的人群让伏缨有些无所适从,他既然不会骑马,也没见过多少马儿,自然也不懂得如何分辨马的优劣,伏缨怀中有的是银钱,他想要一匹好马,可是他在马市中找了一圈,挑花了眼也没找到一匹满意的。
一名马贩子见到伏缨走来走去,似乎对每一匹马都不甚满意,便主动前来搭讪:“这位任兄,不知想要买一匹什么样的马呢?”
伏缨脱口而出:“当然是本地最好的马了。”
马贩子心中一动,知道遇上了财主,故意哈哈大笑道:“最好的马当然也要最高的价钱,不知兄台能不能出得起银子呢?”
伏缨随口答道:“钱不成问题,只要我能看得上眼。”
马贩子道:“偿若真是钱不成问题,那可真是巧了,你遇到我真是运气,因为我那里正有一匹日行千里的好马,只可惜价钱太高,一直没有遇到真主人。”
伏缨随着项去邪久经江湖之事,对此人的言语只信三分,他绝不相信自己在马市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能拿出本地最好的马,他无可无不可地说道:“哦,不知马在哪里?”
马贩子见伏缨态度有所转变,心知他没有尽信,便信誓旦旦地说道:“马就在我家中,我家离这里不过两三里地,兄台若有心,不妨陪我过去一看便知。”
项去邪再跟伏缨讲江湖上的道理时,曾对他说过,不管什么行当,凡是主动前来搭讪的,定然拿不出最好的货,因为此人手中偿若有最好的货,定然不愁卖,有钱人多的是,偿若有真正的好东西,只会供不应求,又怎会有空闲来拉客呢?
这个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伏缨本想揭破此人的手段,但马市中的马的确都没有看得上眼的,他心道,万一此人手中真有一匹好马呢?自己若是错过了也是可惜,因此他先试探试探一下此人:“你不是领着我到小巷子里,带人打我一顿,然后好抢劫我身上的钱财吧?”
马贩子尴尬地说道:“兄台千万不要想左了,我是做正经买卖的人,怎会做那犯法的勾当?”
伏缨道:“就算你有此心,我也不怕,走吧,让我看看你那匹能够日行千里的好马究竟怎么样。”
马贩子大喜,连忙道:“包您看过后一定不会失望。”
伏缨感觉此事颇有蹊跷,但他毕竟年轻,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再加上飞雪剑法练得娴熟,辅以流萤剑,对付高手虽然不行,对付几个地痞无赖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也不担心跟此人前去的危险。
马贩子带着伏缨兜兜转转,在街巷中转来转去,不久后来到一座普通的民宅旁。
进了院子,出乎伏缨意料的,在这座宅院中,竟然真有一匹通体乌黑,腿长身键的高头大马,这匹马最难得的是,除了四蹄为白色,通体乌黑,一眼看去,十分英俊,伏缨一见之下就心动不已。
马贩子得意洋洋地说道:“兄台看这匹马如何?”
伏缨虽是买马之人,就算再好的马,他也应该挑些毛病来,但他过于喜欢这匹马,竟不忍诋毁,口中说道:“不错,只看马的外形,的确是匹难得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