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蚊虫却还是有很多,慕念琛他们动起来蚊虫进不了身,阮甜一个女孩子,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半天不动,蚊虫好像全往她这来了一样,身上被咬了好几个包。
手腕上更是可怜,那一点点的地方快要被蚊虫咬成七星连珠了。
慕念琛中场休息,来到阮甜的身边,阮甜低着头,在自己挠被蚊虫叮咬出来的那片红肿。
慕念琛自然看见了阮甜手腕上的惨状,他把自己的外套拿过来,递给阮甜,和她说:“傻不傻,衣服就在你边上,自己不知道穿一下?”
又拿着和外套放在这一起的车钥匙,和阮甜说:“回车里待着。”
阮甜还是低着头,她的皮肤白,就算瘦了那三年的苦,她的肤色还是和从前没有一点变化。
每次慕念琛……完,阮甜的身上都会留下很多印子,慕念琛每回都会想,她怎么这么嫩,明明没用多少力道,就能让阮甜的皮肤变成这样。
慕念琛每次都告诉自己要再轻一点,可最后,一碰上阮甜的身体,他就忍不住的想要更重一点的对她。
他咳了一声,这些不合时宜的想法在现在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到的那些小包。
慕念琛坐下来,把阮甜的手腕抓住,冲着那边早已经不知道往这边看了多久,却还要装作喝水的那帮朋友的方向喊了一句:“你们都带了驱蚊水吗?”
刚才和慕念琛提起一个女生名字的那位出声,“我们一群大老爷们哪里带那么娘兮兮的东西。”
阮甜记得这个男人好像叫陈东阳。
阮甜想从慕念琛手里把手腕扯出来,但慕念琛把她的手腕攥的死紧,甚至还把她拉了起来,阮甜低着头,看不到慕念琛的那些朋友脸上都是什么表情。
只听到慕念琛说:“我带她去买驱蚊水。”
慕念琛拉着阮甜就要走,边上的那群朋友里有一个出声,对慕念琛说:“我打个电话让家里的保姆送一瓶过来,这都多大点事儿,犯得着自己去买?”
阮甜知道,慕念琛的这群朋友都把她当成无关紧要的人,认为慕念琛这是小题大做。
其实阮甜自己也觉得慕念琛正在小题大做,让她在他的朋友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别人会不会觉得,慕念琛带来的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作,一点都不如林诗雅,或者,不如刚才他们在说的那个女孩子?
阮甜觉得自己在意的这些东西很可笑,慕念琛的朋友们对她的看法如何,与她有什么关系?慕念琛带着她回北城的机会不会有很多,她独自来北城,也不会有太多次。慕念琛的这些朋友,也就今天这一眼的事情,以后与她都没有一点的关系。
况且慕念琛以后是要结婚的,他结婚以后,阮甜一定会离他身边的一切都远远的。
阮甜早就打算好了,她要好好的上学,等慕念琛结婚了,她和慕念琛的协议解除,如果那时候爸爸好了,她就带着爸爸回爸爸的故乡生活,如果爸爸那时候还没好,她就尽自己的所能去美国,不再接触国内的任何消息。
她微微动了动,勾着慕念琛的手指和他说:“我习惯了。”
阮甜说的是,她习惯了。
她也的确是习惯了。
从前刚从阮家的房子搬出去时,阮甜连稍微差一点的床上用品都不能用,一用就过敏,身上起了很多小疹子。
那时候爸爸的身体虽然不好,但也还没有像后来那样,躺在医院抢救,
爸爸看着她那个样子,和她道歉,爸爸当时说:“甜宝,是爸爸对不起你。”
阮甜当时甚至都不敢看爸爸一眼,因为她知道,他们之所以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自己。
如果不是她去招惹了慕念琛,不和慕念琛订婚,慕念琛就不会真正的进入阮氏,一步步的蚕食阮家的公司,最后做空阮氏,用阮氏的资产,做了慕氏崛起的底子。
阮家就像是慕念琛的垫脚石,阮甜也是,同样都是慕念琛用过及弃的东西。
不,也不对,阮氏慕念琛不会和旁人分享。
而自己,慕念琛会。
阮甜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很矫情,因为阮家刚破产,爸爸还没有病的那么糟糕的时候,是她那三年里,过得最轻松的日子。
往后,是一天比一天糟,那些从前的富贵病,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阮甜很爱干净。一开始刚从阮家搬到后来住的小房子时。连个洗衣机都没有。
她那时候什么都不懂,每天看到还有衣服叠的整齐的放在小衣柜里还以为爸爸找了个相对便宜的阿姨。
后来她看到爸爸明明腰痛的都直不起来了,还要帮她手洗衣服,她那天没去阻止爸爸,但也是从那天以后,阮甜开始自己洗衣服。
一开始她洗不干净,怎么洗都不干净,她心急到躲在卫生间里哭,后来洗的久了,阮甜都已经习惯了。
如果现在,让阮甜在回到三年前的那一段日子,阮甜一定会很愿意。
就算是满身是包也没关系,就算再苦一点也没关系。阮甜想要爸爸健健康康的,想要爸爸再喊她一句,“我的甜宝。”
阮甜想到这里,没忍住掉了泪,她的头是低着的,眼泪直接落到了慕念琛的鞋子上,一颗颗的,仿佛永远都掉不完。
慕念琛把她的脸捧起来,阮甜不愿意,力道很重的打了慕念琛的手背一下,打出的声音很响亮。
慕念琛的那群朋友也听到了,他们都在等着看慕念琛会怎么样。
慕念琛会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