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6章继续变革(二)
当年夏六月份,刘禅经过跟度支尚书刘巴的商讨,再度意识到,如今蜀汉军的军费开支数量继续不断增多,严重挤压了其他领域的财政开支。
早在之前,刘禅就要求董和的大司马府和成都的丞相府,必须要在军费进行内部结构优化。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情况似乎不算很妙。
这让刘禅当然感觉很忧心,他不可能实行军队优先的政策,大汉又不是,居民都在爆发饥荒了,不去救人,还把外部援助饥民的粮食挪用给军队!官府都不爱护人民了,试问,人民要这样的官府又有何的用出呢?
所以,为了保证财政需要,刘禅只好让皇后张星彩管理的部分基金,拆分出部分的资金,转借给国库使用。
当然,这绝对是不可能白给国库,这些钱是刘禅个人私有的,它们可以用来做慈善,但是绝对不可能白送给官府,这点必须要分清楚。
变卖家产支援官府,虽然说确实是一种颇为高尚的行为,但是其实也并不是很可取的。你完全可以自己去做慈善帮助别人,为什么要交给官府呢?他们的效率,其实一向都很低。不然你就捐给四人机构好了。
于是,刘禅要求远在成都的丞相诸葛亮,跟张星彩签订一份契约,双方约定官府必须在三年之内还清借款,同时必须付给利息。
这样的事情的出现,当然会让当时的人感觉非常惊讶,同时也会让诸葛亮感觉非常没有面子。大家私下里借钱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借钱还要签订契约,即使在二十一世纪,其实也不算太符合民情啊!
但是刘禅就是刘禅,最终,连度支尚书刘巴都被要求在契约上面进行背书。刘巴出了是度支尚书之外,他还是尚书左仆射,高官之中的高官,有他陪衬,诸葛亮的面子上还勉强过得去吧。
当然,这件事再度在蜀汉开了一个先河,那就是为国家的财政借款开了一个先河。这个先河一旦开启了,甚至于日后在大汉境内发行国家债券,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何况,在助学金方面都使用了“使用券”这种东西,国库券这种东西也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了。
其实,也就是在十年之后,刘禅就在军队里面使用金券代替军饷。那时候,大汉国内的金融业随着海外贸易和国内贸易的持续繁荣,已经出现了大量的钱庄。
这时候,为了保证国库里面有足够的资金,所以刘禅在军饷上面下了心思。他命人设计了很复杂的金券样式,仿制非常之困难,上面有相应地金额,立法强行规定具有流通性,以保证金券的合法性。然后,用金券部分替代了军饷。
金券是这样子逐步发展起来的:蜀汉的军队,这时候为了避免逃兵的出现,采取了一些列有力措施。其中的一项,就是军队之中的士卒,必须把每个月的军饷的四分之一存入军队金库里面,一直到阵亡或者退伍。
所以,这部分的军饷就不必很快被发放,就缓解了军费压力。
同时,为了防止士卒的军饷被个人胡乱花费掉,他们的军饷的二分之一,不会被发放到个人的手中,而是会被发放给他们的亲人手中。
那么,余下的四分之一的军饷,就会直接发放给士卒作为个人的日常用度。
所以,以上三个方面,最为方便使用金券的地方在那里呢?第二个环节,给军人的家属的那二分之一军饷。
官府可以直接发放一张等值的金券给家属,承诺他们在需要使用金钱的时候,可以凭借金券直接到任何一个钱庄兑付。记住,是任何钱庄,否则信用度不够。金券能够成功,就如同纸币一样,不是靠价值,而是靠其中的信用度。
金券体积小,要保管起来,其实较之金子要容易,也更加保险。因此,若是能够成功消除人们的疑虑的话,它们甚至于可以在日常生活之中充当起纸币的用途。
后来,金券发展到,连同军队士卒退伍之后,领取的那四分之一军饷,也可以以发放金券的形势来完成。
如此来看的话,金券从发放出去,到兑付成为金钱,往往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而兑付给居民的一方,其实是那些钱庄,等同于是钱庄先行帮助国家垫付了军饷,等到钱庄向国库要求进行兑付,又需要更长的时间。
这样一来的话,国库的资金就有了更加长的运转周期,也就有了更加长的时间处理资金短缺的状况,极大的缓解了军费方面带给财政的巨大压力。国库的资金,其实也就可以更加轻松地投放到其他国民领域了。
后来,因为对付方面其实还不够方便,同时为了增加金券的信用度,又不可能让居民到钱庄进行金券对付的时候,自己还要掏钱给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当然就要后来由官府给了。但是这样核算起来就会显得麻烦。
按照廉洁署的书面建议说,这是一个很容易出现贪腐的环节。
事实确实如此,真的是只要稍微动下手脚,就可以贪腐不少钱。
廉洁署后来给出了创造性的改进建议。
他们建议金券在发出的时候,上面的金额可以以比例超过应该支付的军饷,等到对付的时候,则是要减少到真实的军饷的数额。而钱庄向国库对付的时候,则是以金券上面的金额作为标准。
后来,度支尚书就将之称之为折扣金券,那部分超出军饷的金额部分,就称之为折扣价。这样一来,金券的操作,确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