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们俩怎么好上的。
他是我们这个区的快递小哥,每天风尘仆仆勤劳成狗,我是懒蛋,欺负老实人,从来不下楼取快件,总让他亲自送到门口来。
作为一个穷逼,且是个爱面子的穷逼,我对上网买那些几十块的盗版潮款特别有兴趣。那个年头,网店竞争可能还没那么激烈,衣服质量过于参差不齐,我三天两头地买,三天两头地退货,忙坏了快递小哥的腿。
我也乐意忙他,谁让他长的好看呢。不过那时候,我是有男朋友的,租的房子,姑且算是同居。
我是标准的外貌协会,看人先看脸,我的前任高宇杰是个超级王八蛋,我爱了他八个月,死心塌地跟了他八个月,一个月搬砖挣那千八百的工资,基本全投资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