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翔悄悄的叫醒了童林,二人迅速的爬了起来,来到院中一看,马车和马果然都不见了,客栈里真的进贼了。
“混蛋!这些贼人吃了豹子胆了。若让小爷逮住,非扒了你的皮不可。”童林气愤的叫嚷。
“不用担心,他们一定还没走远,我们快点去追。”敖翔边扣衣服边说道。
童林扑到大门口,急忙吹起了口哨,哨声在寂静的雪原上分外响亮,即刻便传来了乌龙驹的回应。
他们急忙向南边追去,没跑多远便被三个蒙面人挡住了去路。双方也不搭话,举剑便打在了一起。
敖翔没有武器,便运气于掌,和童林一起打跑了这几个人,看样子他们的功夫不弱,却不肯恋战,比划了几下就分头跑了。
在这冰天雪地里,没有了马和车怎么回去呀!敖翔二人也没有多想,又沿着车辙的痕迹向前追去,大约追了几里地远,才见到乌龙驹和车在雪地里停着,他们把马车赶回了客栈。
刚走进房门,二人被眼前的情景吓的惨叫:“啊……”
眼前的一幕惨不忍睹,只见被子被人拉到了地上,火狐被支解得七零八落,兽丹、心、肝胆都被人挖走了。
原来这伙人盗马是假,把他二人引开后,挖走了火狐的兽丹。
敖翔再也忍不住呕吐了起来,童林眼中含泪,用被子又把火狐的烂肉包裹了起来,不管怎样,它毕竟是自己的亲人。
因为气味实在太难闻了,童林只好把它放到了外面的马车里,这才回屋躺下。
二人觉得被人戏耍了,心中羞愤不已。
刚刚进入梦中,敖翔又被一阵响声惊醒了。几个月以来的逃亡生涯,练就了他高度的警惕性。这伙人又要来干什么?他把童林从梦中摇醒了。
童林醒来后,也听到了响动。他怒不可遏,大吼着持剑冲出房门,敖翔紧紧随后,冲到院中一看,二个人都傻眼了。
只见几只饿狼,正在撕啃着火狐的残尸。
二个人不由得“哇”的一声,呕吐了起来,直吐到黄胆汁都出来了。
吐完后,他们前堵后截,把这几只饿狼砍死了。为了防备狼群前来复仇会祸及到店家。二人用绳子拴住死狼的脖子,正准备再次冒雪远走。
这时,房门“吱吜”一声响,客栈老板夫妇冲了出来……
“你们不能走!”
敖翔二人一愣,莫非他们……
客栈老板上来拉住了敖翔的手臂,“二位客官,你们看,天还在下雪呐,路上不好走,还是等天亮了再走吧!”
“多谢老板!这些狼被打死了,它们的同伴会来寻仇的,我们怕给您添麻烦。所以想在回去的路上把它们埋掉,至于地上的血污,还请老板尽快打扫干净。”
“放心吧孩子!这些死狼和血污,等会店里的伙计会处理好的。现在己经是后半夜了,路上的沟沟坎坎都被大雪掩盖了,一不小心陷下去了怎么办?前不靠村后不靠店的。”
老板娘十分关切的说着,从童林的手里牵过乌龙驹,“孩子们,到上房去吧,我温一些水酒给你们暖暖身子。”
面对热心的老板夫妇,二人没有办法拒绝,便随他们来到了上房。
老板名叫徐慎华,一脸憨厚,深灰色的棉袍,高筒靴子,显得干净利索。
老板娘上身着淡绿色绣花棉袄,下身一条深兰色棉裤,手腕上一副银镯子,虽然五十多岁了,但依旧漂亮,真是徐娘半老风韵尤存。
他们在这儿开客栈己经有十几年了,孩子们都成家独立生活去了,为了不给他们增加负担,老二口便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客栈,还可以免强糊口。
老板娘抱来一坛陈年老酒,把酒倒进了铜壶里,然后放在火炉上加温,又从厨房里端来一盘油炸花生米,四个人便围坐在一起边吃边喝。
“这一带的狼很多,如果不是狩猎者常常猎杀,它们简直要闹翻天了。今天不知怎么搞的,又是贼又是狼的,让人防不胜防,你们没有丢东西吧?”徐老板呷了一口水酒问道。
“没有。”敖翔也呷了一口,“这酒很香,也挺烈。”
“这酒是我们自己酿的。”
“呵,真是好手艺。”敖翔笑道,“请问老板,您可知道这方圆百里有没有什么帮派?”
童林干完了一杯酒,补充道:“就是修练武功的。”
老板嚼着花生米答道:“说到帮派,从此地向东,大约三百多里地有一个青云帮,这个帮成立有几百年了,帮里有很多分舵,分堂,帮内成员众多。他们卖兽丹,开酒楼,开赌场,开镖局,开钱庄等等五花八门。别看他们弄得乌七八狗的,个个都富的流油呐。”
“赚钱的门路真不少。”童林听的很上心。
“青云帮以前叫做聚龙帮,说起现在这个名字,还是秦皇给改的呢。”
老板边说边点燃了旱烟袋,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片白烟,准备来个长篇大论。
“徐老板,他们帮里的人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狩猎?”敖翔急忙插话。
“是啊,他们常常从此地经过,特别是秋冬二个季节。因为每到这个时节,有些兽类都要出来觅食,储备食物准备过冬。特别是冬眠的动物,猎取它们是很容易的。”老板呼出了一口烟说道。
“他们要去各个大山里猎杀蛮兽取兽丹,等兽丹攒够了,到了腊月拿到帮会里参加比赛。”老板娘端起酒杯接着说。
“最近他们有没有来过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