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汗位继承的纷争
从成吉思称汗起,到世祖灭宋,不过八十年。蒙古几于统一亚洲大陆(只除前后两印度和阿拉伯三个半岛),而且包括欧洲的一部分。其中固然有许多原因,而(一)这时候,中国的衰弱(包括已入中国的金言之)和(二)西方大食的不振;称雄于西域的回族,又附从蒙古,实在是两个最大的原因。
蒙古是行封建制度的,而成吉思汗的四个儿子,分地尤大。就是:
术赤,分得咸海、里海以北之地。
窝阔台,(太宗)分得叶密立河(名见《定宗纪》,如今新疆的额米尔河)一带的地方。
察合台,分得昔浑河(锡尔河)一带。
拖雷,分得和林旧地。
这是成吉思汗打定西域以后分的。原来蒙古风俗,称幼子为“斡赤斤”,意谓“守灶”(就是承袭家产的意思),所以成吉思汗把和林旧业,传与拖雷。至于术赤所得的,是康里以西北诸部的旧地。太宗所得的,是乃蛮旧地。察合台所得的,是西辽旧地(这是那珂通世说的)。后来定宗、宪宗两朝,两次戡定西域。其戡定西北一带,功在术赤的长子拔都;戡定西南一带,则功在拖雷的儿子旭烈兀。所以术赤的分地,是拔都之后为共主(西史称koldenhorde。参看《元史译文证补·拔都补传》)。花剌子模以南的地方,却归旭烈兀后人统辖(西史称kan〈乃蛮〉。察合台之后,称kai)。宋、金、夏、吐蕃、大理诸国的地方,和和林旧业,是归世祖直辖。
蒙古本来没有什么“汗”;忽图剌、哈不勒两世,才有汗号;后来又经中断;可见得就是“本部族的汗”,也是“无其人则缺”的。成吉思从和札木合分牧之后,才有汗号,这个大约是本部族的汗。平定乃蛮之后,诸部公推为成吉思汗。拉施特说:“成”是坚强的意思,“吉思”是多数的意思,犹之契丹的称“古儿汗”(“众汗之汗”的意思)。我疑心中国历史上所谓“大汗”,就是“古儿”、“吉思”……的意译。“古儿”、“吉思”……字样,是随各部族的语言而异的。至于其意义,则总是所谓“众汗之汗”。其但为本部族之共主的,则但称为汗(我又疑心《后汉书》以前所称北族的“大人”,就是“汗”字的意译。参看第四篇第三章第一节)。看忽图剌汗之立,就可知道蒙古本部族的汗,是由本部族公推。看太祖的做成吉思汗,就可知道所谓“大汗”,须由各部族公推。所以成吉思汗死后,大汗的继承,也还得经这公推的手续。不过以当时的人的心思,所推举的,自然总是成吉思汗的儿子罢了。
这种公举的手续,是由宗王、驸马、诸大将等,公开一大会决定的(看下文唆鲁禾帖尼主议的事情,则后妃亦得与议。大约这种会议,是并没有一定的规则的),谓之“忽烈而台”。什么人有被选举权?自然并没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在事实上,一定要限于成吉思汗的子孙,这种观念,为人人所共认,也是可以推想而得的。
再者,从事实上看起来,前任大汗的遗命,对于后任大汗的被举,却极有效力。蒙古太宗之立,是由成吉思汗的遗命(但这种遗命,并不是有权指定某人为继承的大汗;不过前任的大汗,有这一句话,后来的忽烈而台,在事实上,自然遵奉他的言语罢了。从法理上说,却像前任的大汗,推荐一个人给忽烈而台。蒙古既本无所谓汗,自然没有所谓汗的继承法。前此家族中的继承,只有所谓“斡赤斤”,但这是承袭产业的意思,全是私权的关系,和汗位继承毫不相干。对于汗位继承等,却仍是长子易于被选。这个大约因为对内的统率,对外的攻战,长子都较为有力之故。观征讨西北的疆部,便要用“长子出征”的法子可知。所以成吉思汗的儿子,除去长子术赤,有不是自己生的嫌疑外〈术赤是孛儿帖给蔑儿乞掳去之后,抢回来生的。大约实在不是成吉思汗的儿子,所以当时弟兄辈里,都有些外视他,察合台和他,尤为不对。曾经把这话,当面抢白过成吉思汗〉,就轮到太宗),所以当时的忽烈而台,并无异议。太宗以后,忽烈而台,推戴了定宗。定宗体弱多病,三年而殂。这时候,大汗的选举,自然不比部落寡弱的时候:一、既无权力之可争;二、又有对外的关系,大家都肯顾全大局,举个众望允孚的人,自不免各自运动暗斗。却是太宗在日,既说失烈门可以君天下,又说宪宗可以君天下(当时大汗的话,对于后任大汗的被举,既然很有效力),自然就做了两方面的借口。于是定宗死后,太宗和拖雷的后人,就都希冀本房的人,当选为大汗(太宗后人一方面的候选人,自然是失烈门。但是定宗的长子忽察,也有希冀当选的意思)。但是(一)太宗后人,多不惬众望。(二)而成吉思汗把部兵分配给诸子时,拖雷以系“斡赤斤”故,所得独多(当时的观念,把部兵〈人民〉也当做产业)。功臣宿将,大半是他的旧部。(三)拖雷死后,宪宗和他的兄弟都年幼,一切事情,都是宪宗的母亲唆鲁禾帖尼主持。唆鲁禾帖尼颇有才智,为部下所归向。(四)宗王之中,最有威望的是拔都,也和唆鲁禾帖尼联络。所以拖雷后人的势力,远比太宗后人为大。定宗死的明年(公元1249年),拔都召集忽烈而台于阿勒台忽剌兀(在如今新疆精河县之南)。被召的人,说“会议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