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一袭黑衣,一看便知质料上乘,于日光下华光微现。衣领袖口,乃至下摆处皆以特殊丝线绣以暗色云纹,腰间一条墨色腰带,系了一枚同心玉佩。脚下蹬一双墨色翘角登云靴。长发以墨玉发冠束起,肤色白皙,唇色红润,一双漆黑如墨的瞳仁好似两枚锃亮的黑珍珠。
这人便是凌弃?
花钰自然是见过凌弃,却不想同上次一别之后,竟会有这样大的差别。
这其中可少不得花挽月的功劳,不禁日日珍馐佳肴好生的照顾着,每日都要吃些滋补的药膳,还有喝上两碗特质调理身子的汤药。夜里又在温泉池子里泡着花瓣浴,整个人被幸福的宠爱着,这气色上自然是不同的。少了几分苍白和清冷,果真多了几分让人难以忘怀的美丽。
别说她的姿容,便是那一身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黑衣,也是花挽月请裁缝为她特意定制的。早前梦依便已经知会过花挽月,告知他凌弃这个人对于衣食住行都不大在乎,便是最次的麻衣,只要是暗色的,她也能穿的开心。而对待其他人,却舍得的很。每每这时,梦依便免不得长吁短叹一般,说自家好好的阿弃就被花挽月这个看不出有什么好处的野男人给叼走了。
花挽月对此也只能咬牙切齿,却不能将梦依如何。不仅她是名女子,更是自己好友的妻子,也是自己娇娇的至亲好友。只是,看到小弃对她那样的温柔照顾,他还是难免生出几分嫉妒。
听闻凌弃如此不爱惜自己,倒是花挽月好生心疼。他好不容易将她养胖了一些,一身肌肤也变得娇嫩起来,见手上的老茧也渐渐被药膏滋润下脱落了不少。这样的娇人儿,他怎么舍得她再穿上那些麻布衣衫,磨坏她柔嫩的肌肤呢!
不仅是这外衫,便是里衣也是以连皇亲贵胄都稀罕的紧的冰蚕丝制成。穿着透气,且轻薄的很,堪称世间最柔软的布料。
花挽月以为凌弃不知,便理所当然的将这些难得的东西都附加在了凌弃身上。却不知凌弃早年在花府中,也算是有些见识。后来走南闯北的,在富商家中也是见到了不少寻常稀罕的物件。这些布料她虽叫不出名字,但一看便不知凡品。只花挽月傻傻的,以为偷偷讨好自己的妻子,满心欢喜呢!
花钰见凌弃朝他走来,忙起身相迎,张了张嘴,却吐不出半个字。按理说,凌弃乃是花挽月的伴侣,他理应唤一声弟妹。只是,面对着一个男子,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虽说夜月一干人等都已经知晓了凌弃的身份,只是她却早已经不习惯了女子的装束,总觉得束手束脚,别扭的很。况且,她胸无丘壑,毫无女子的姿态,穿了女子的衣衫,也让人笑话。花挽月虽见不到她穿女装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她既然不愿,他也不会强逼她。于是,凌弃从成婚前,乃至于成婚后可是一次女子的装扮都没有。有时,连夜月都会忘记这夜楼的当家主母是一个女人。
“六哥,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且莫见怪。”凌弃在是南灵儿时,早就同花钰相熟,这一声六哥自然是叫的自然。
只是花钰不知,觉得对方如此自然,自己倒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于是,便也笑道,干干脆脆的唤了声:“弟妹。”
“六哥还请坐下。挽月有事出门去了,我已经差人去寻他,一会儿便会归来的。”
凌弃态度随和,让花钰脸上有些发烫。同时,眼底也闪过一丝黯然。
凌弃的容颜同灵儿相近,他看到后便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妻子,哪里会舒服。只是,面对着凌弃还要强打起精神来。
凌弃眼观他眉间有一缕郁色,以两人现在的身份并不相熟,她也不好向他问询。两人之间此后便几乎没有谈话,只静静等待着花挽月归来。
而此刻,花挽月正在临安城最大的一家首饰铺子中挑选着。
这铺子名为翠玉轩,早年是靠着贩卖玉器发家的。后来玉器市场不景气,就改行做起了首饰,不想一下子便富了起来。
翠玉轩中的首饰渐渐精巧,紧跟着京城中的时兴款式,却也不落俗套,反而很有自己的一番巧思在其中。
寻常的首饰铺子,男子所佩戴物件少之又少,而翠玉轩却不然。纵观男子的发冠,发簪,腰带,玉佩,乃至于帽扣,靴子上的佩饰通通应有尽有。
花挽月昨日想起,自己似乎不曾给自己的妻子买过首饰。但女子所用的,她平日里也戴不上,只能退而求次,却看看男子所用配饰。寻匠人来府中倒也可行,只是他想给她一个惊喜,只能悄悄行事了。
挑来挑去,花挽月挑中了两支发钗,三枚玉佩,而他的怀里还有一对早就偷偷准备好的耳扣。
再想到卧室的柜子里,还有他偷偷藏起来的一对龙凤玉佩,便不觉微笑起来。
翠玉轩的掌柜的也是个精明的人物,在这临安城多年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花挽月。不消说花挽月深居简出,出入皆以马车代步,便是花挽月江湖人的身份同掌柜的这种寻常老百姓可是没有半点儿关联,他又怎么会认识。
但是花挽月俊美的容颜,和耀眼的衣着,还是引起了掌柜的主意。心中暗道:到底是哪家的公子爷,怎的从未在临安城见过,莫不是京城里来的?
对于他人的打量,花挽月并不在意。只将自己挑选好的饰物命人包起来后,便果断的付了钱。只是,出门时却险些被人撞了踉跄。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名衣着古怪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