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在王鑫和亨逸成两人的催促之下,何钦再次踏上了去往天京的旅途,一个背包,一台电脑。
“走,先去吃饭。”亨逸成亲热的揽着何钦的肩膀,这是他接手亨氏书城以来最舒坦的一段日子,幻城书店的那个胖子被他狠狠打了一脸狗血。
吃过午饭之后,何钦却被亨逸成和王鑫拉着去那些传说中的奢侈品服装店,挑选晚会时的衣服。
“你们确定要这么大动干戈?”在两人的摇头下,何钦将一件黑色皮衣脱下来。
“当然值得,那可是天下书店的晚会,名人堂的入选典礼!”王鑫重重的点了点头。
“虽然对于这块压在胸口的大山很不爽,但我不得不说,天下书店的晚会值得郑重对待,也许你现在没什么感觉,但是走红毯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不同的。”亨逸成赞同的叹了一口气。
“好了,就这件吧。”何钦的确是没什么感觉,但却不可能做到那些小说里面写的那般运动装出席,这是尊重。
何钦最终还是选择了最初试的那套白色衬衫,黑色休闲裤,白色板鞋,和自己年轻的面容最搭配的一套。
挑完了衣服,当然是收拾自己的容貌,由亨逸成的专属化妆师来帮他整理,看着那晃眼的化妆工具,何钦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影视明星在节目里看起来如此完美,没有什么是神奇的化妆术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只是化妆师的手艺还不到家,换一个化妆师。
化妆师只是帮何钦轻轻打理了头发和眉毛,却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不同了,有些小帅气。
“谢谢哈,琳姐。”勾着嘴角笑了笑,何钦对自己这个样子很满意。
被叫做琳姐的女人对何钦笑着说了句不客气。
“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位前辈,晚会的时候照顾你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王鑫打开门。
王鑫口中的前辈就住在这个酒店“介绍一下,这是铁杵,铁杵,这就是独孤。”这是一个一米七八的胖子,锃亮的大光头让人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您好,铁杵前辈。”相比于何钦,铁杵的确是武侠圈的前辈,被称为武侠最后的脊梁,铁杵的武侠并没有走出传统武侠的圈,但是文笔非常好,拥有足够丰富的阅历,每每能够写出惊艳之处,所以成为近十年唯一一个销量过百万的武侠作者。
“哈哈…不要客气,叫我铁杵或者大哥就好,你这一次算是为咱们武侠圈挣了一把面子。”铁杵大力在何钦的肩膀上拍了拍。
“…”何钦揉着肩膀,这就是铁杵打招呼的方式“铁杵大哥,你练过武吧?”
“哈哈…这都能看出来,不愧能写出《剑魔异世录》!”
“…”是我看出来的吗,是你拍人的力气太大了,虽然手比平常人大一些,力气肯定要大一些,但是像您这么大力的,没有几个。
“铁杵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练过铁砂掌,就像你在剑魔中写的金刚掌。”看到何钦脸上的郁闷,王鑫笑了笑。
“独孤,你来,这是我的新书,看一下,怎么样?”铁杵拉着何钦进了房间,递过来一叠手稿。
“…”不是来聆听经验的吗?
“铁杵大哥,如果按照十分来评价,我只能给你这部小说打7分。”何钦还是翻开这部小说。
听到7分,铁杵的表情竟然是微笑着的,何钦愣了片刻,却马上想明白,《剑魔异世录》让自己在武侠圈拥有了高大上的地位。
“是不是觉得7分不错了,很可惜,那是很低的分数,友情评分,有4分是给你的文笔的,2分是给你对打斗场面的描写,剩下的1分是给你对人物的塑造,创意0分。”何钦毫不客气的将铁杵这部名为一剑纵天涯的小说打落在地板上。
“额…”无论是铁杵还是王鑫都没见过何钦如此犀利的样子。
“既然说到这儿,那么就聊一下武侠吧,在我的眼中,武侠是一种空间很受限的文学类型,所有的武侠小说都可以概括为这样的框架:兵荒马乱的王朝末年或暗流涌动的宫廷斗争,江湖仇杀牵扯武林阴谋、武林男女爱恨纠葛,空间受限,那么对作者的文字驾驭能力就会很高,无论是以描写引人入胜情节著称的长河,还是描写意境擅长的倾剑,他们的文字功底都很扎实,他们的小说都是后人难以超越的经典。”
倾剑和长河是武侠难以跨越的两座大山,拜月虽强,却只有一部《夜孤城》,有这样两座大山压在心中,那么便很少有作者能够跳出他们的圈子。
相比于何钦那个世界的武侠,这个世界的武侠可谓是正统过了头,正邪分的太过清楚,所有的主角几乎都是绝对的良善之辈,何钦深刻剖析着这种写作方式的局限性。
“铁杵大哥,你这部小说也没有逃过这个圈子,但是可以理解,不过,你可以尝试不同的写法啊,比如幽默武侠,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行侠仗义的主角性格,增加一些缺点,比如邪气,比如坏,主角的名字可以叫做白小痴,王小坏,主角做的事情荒诞不经,为了拜到名师,不断的跳崖,引出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这些都是可以写的。”
“最重要的是,皇心大哥,铁杵大哥,不要再将正邪分的那么清楚,江湖是一个战场,所谓正邪不过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体而已,主角可以是正派的弟子,也可以是魔教的大魔王,我命由我不由天。”
“受教了!”铁杵站起来,很郑重的对何钦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