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0章要告诉他
这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幻想过它的性别,甚至连他/她以后结婚生子,我都想好了。
我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妈妈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休息之余还给人做保姆,没什么时间陪伴哥哥和我。
她是一位很好的母亲,日子再艰难,也没委屈过一双儿女分毫。我和哥哥也算争气,从小乖巧听话,没给家里添过什么麻烦。
可是对母爱的期望,却不知不觉的在心中生根发芽,逐渐转变成了对感情的偏执。
如果不是太过缺乏家人的关注和沟通,我也不会那么轻易被前男友骗到这座城市,卖入夜总会。更不会在经历了一次足以改变一生的欺骗后,还全身心的投入到与金主的“爱情”,和对妮娜而言不值一文的友情中去。
不想我的孩子走上一样的路程,所以从知道怀孕的那天起,就把教育放在思考的头条重点上。
从前,妈妈之所以不陪伴我和哥哥,是因为她的负担太重,压力太大。说白了,就是为了赚钱,供我们兄妹俩读书吃饭。
可是我不缺钱,不是么?
就算孩子没有父亲,我也可以日日夜夜陪伴在他或是她的身边,教他翻身,教她走路,教他牙牙学语,教她为人处事之道。
钱不是问题,我有充裕的时间,陪伴他慢慢成长。
如果他是男孩子,我会让他学钢琴,学打球。我要将他培养成一位温和儒雅,又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可以在球场上肆意挥洒汗水,爽朗的大笑,也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钢琴前,在阳光灿烂的午后,温柔的为心仪的女孩弹出一曲动人的音乐。
如果她是女孩子,我会让她学芭蕾,学画画。我要将她培养成一位端淑娴雅,善良率真的女孩。不论在什么场合,面对什么人,都能以平静大度的心态去面对一切,不惊不惧,不卑不亢。
对了,我还要教她如何保护自己,不要轻易被外界蛊惑和欺骗。
如果是男孩,唤作秉德,“秉德无私,参天地兮”,取秉持道德之意,希望他能如谦谦君子,受人敬重。
若是女孩,则名为柔嘉,“敬尔威仪,无不柔嘉”。此词为柔和善美之意,是女孩子最美好的品德。
我想了那么多那么多,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到来,逐渐从女孩过度到准妈妈的角色,到最后,一切成空。
泪水不知何时沾满面颊,邻床的孕妇心有不忍,有意上来安慰,被她家属拉住,摇了摇头,借着散步之名,将她拉了出去。
另一张床的病人有样学样,方才还热热闹闹的病房中一下子陷入寂静,唯留我轻轻的啜泣声。
第一次,感谢孤独带来的宁静,让我可以肆意流泪,不必把狼狈现在人前。
哭了很久很久,期间有人回来,见我双目红肿,轻叹一声,又识趣的避开了去。或许同为孕妇,所以能轻易在对方身上体会到其中的哀伤和悲痛,所以不忍。
眼睛又痛又痒,火辣辣的,眼皮的地方有种奇异的感觉,像是被注入了水分,泡泡的鼓了起来,把视线遮住大半。
脑子也开始涨涨的疼,稍微动一动就嗡嗡作响。
在此之前,我没有过这样哭泣的经历,所以不知道在痛哭过后,人会这么难受。
再难受,也比不过心痛。
悲伤升到极致,衍生出点点滴滴的不甘。那个留着他血液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一眼人世的繁华,就惨然夭折。甚至,他都不知道曾经有这个孩子的存在。
不,我不能让它就这么默不作声的离去,至少,得让它见父亲一面,让那位父亲知道,曾经有这么一个小生命,是因着他,才来到这个世间的。
蓦然滋生出强大的力气,支撑着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出医院,午后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刺得两眼发疼。
现在的我,是不属于阳光的。唯有黑暗的地方,能让我好过些。
仅仅几天没住人,别墅里就散发着一股晦暗颓废的味道,桌面上浮着浅浅的灰,手指抚过,留下一道指痕。
打电话唤钟点工过来收拾卫生后,我便把自己独自锁在房中,细细整理容颜。
眼睛红肿得像两颗核桃,这样的软弱,是不能出现在他面前的。用冰冻茶包把水泡眼敷上,二十分钟后,肿胀消退不少,虽不如原先紧致清明,也总算能见人了。
只是眸子里深沉浓烈的痛,任我如何努力,都挥散不去。
洗去医院残留的消毒水味道,换上一条皮粉色的长裙。他素来不喜我穿白色,说是白色看起来像丧服。后来才知道,他对我的不喜,只因张晴晴最喜欢干净的白。
因为她的喜欢,所以我的喜欢只能藏在心底,不得表现出来。
皮粉是一种很难驾驭的颜色,搭配得不好容易显脏。再高贵的款式,穿在不对的人身上,都会产生一种廉价肮脏的感觉。
我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秀逸,一袭粉色上身,倒衬托出洁净柔弱的温婉之意,也算相得益彰。
漆黑柔顺的长发没有过多装饰,任它柔顺的披在脑后。两个月过去,及肩的发已留到后背的位置,再刻意化上柔和的一字眉,眼线延长至眼角,修饰出成shú_nǚ人的风韵,再以珍珠粉色增添婉约和柔软,与张晴晴的出尘有了五分差异。
我希望他记住的,是怀了他孩子的秦瑟柔,而不是透过我身上,再一次看到逝去了的那个女人。
一切准备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