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弘第一次,半路出逃。
阿影曾说,bunny酒吧是她的爱好,是她的梦想,是她的孩子。朱弘说不出如此煽情的话,但他一直用行动表达着他对bunny酒吧的珍重和深爱。
他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有时爱得太深,甚至舍不得走。
他亲手擦拭每一个酒杯,他熟念每一瓶藏酒,他热爱每一寸装潢,爱屋及乌,他对每一位顾客都笑得真诚灿烂。
今晚,明知酒吧砥柱阿影出走,陈小西对酒吧而言名存实亡,他还是半路出逃了。并非混血儿魅力难挡,实在是,他需要一个发泄口。
他不知道他的沮丧从何而来,却凭着本能,知道如何能摆脱沮丧。
当他迷茫地抬起头,看见混血儿胸前两朵饱满柔软的云朵时,他越发确认了本能反应将是行之有效的。
他站起身,同样靠近吧台,额头抵着混血儿的额头。
混血儿喜欢这样的浪漫,胜过直接当众拥吻。
“folloe。”混血儿耳语。
于是,朱弘就这样第一次半路出逃了。
混血儿的家是位于静安区一幢老式别墅的阁楼。
朱弘匆匆一眼,看到墙——如果曾经有的话——被敲掉,所有的房间打通,整个阁楼视线无遮挡,仅靠家具划为几个生活区。靠南窗,是一张大床。靠西窗,是一只独立式浴缸。靠东窗,摆着一张书桌。目光刚收拢准备看房间居中的布置,混血儿就贴了上来。
朱弘拿出“朱氏深吻”的看家本领,想让混血儿更燃,从而让自己忘却那令他痛侧心扉的沮丧……
次日。
明亮的阳光从窗户照到床上。
阿影身无他物,轮廓优美的背部起伏在柔软的床上。
被朱弘称之为“瘦胖子”的男人端了一把椅子,敞着浴袍坐在床前,喝着现磨咖啡,目不错睛地细细打量床上的人儿。
良多感慨。
无疑,他在恋爱。
体重证明了一切。当他心中无爱时,就会用食物填补空虚感。当他遇到令他怦然心动的女人时,相思会转移他对食物的兴趣。他从不主动减肥,但他乐于见到自己瘦身。
上一个女孩柳欣恃宠胡闹,被他冷静打发。他空窗了一段时间。
其实他认识阿影,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匆匆转学到她的学校,半年后又匆匆离开。一晃数年,他从未想起过她。直到一次行业大佬会上,阿影出现在会场,显然是某位老板拉来充门面的。
他也只是一瞥,微微觉得似曾相识。仍旧是过眼就忘。
巧的是,很快,他们又遇上了。在一位朋友的儿子的婚礼上。她与一位颇为冷峻的年轻人一同出场。她无疑是爱得多的那一位,年轻人冷峻淡漠的表情,忽然就刺激了他。第一次,他主动去结识一位陌生的小姐。
她毫不领情。却令他心中一动。但也仅此而已。
打发了小女孩柳欣,他偶尔想起过她。
能干的部下随即打探出她开的酒吧。他去,恰逢一场音乐会,看她忙得投入,他又不爱那种拥挤不堪的场面,就撤了。从此,那娇小的,顽强的,沉醉的忙碌身影,在他心中落下了根。
他志在必得地去求爱,却遭受毫不留情的严辞拒绝。
他甚至有意露富,拿出运通百夫长黑金卡。
可是都没有用,她软硬不吃,认准有钱人的情感不能指望,而她,只要过细水长流的寻常生活。
他淡然一笑。他本怀疑,是那冷峻淡漠的年轻人的缘故,后来发现,那年轻人另有所爱。因此也省得他费周章。可她仍是不肯接纳他。
算起来,他已经瘦了十斤,丰腴感尽消,隐藏在脂肪下的肌肉露出刚性的气息。她仍是既不客气又淡漠,丝毫没有接受他的迹象。
他不打算用强。一只猫和一只娇小无害的小耗子。他爱这种看似自由的局面。除非有一天他耐心用光。
那天他看得出她去办公室找别的男人。他忽然有些动怒。被说“强扭”,忽然就想真的露出点“强”来。只是从此撕破脸皮,难免有些遗憾。他淡然一笑,飘然离开。
车行至家门口,他忽然又着人调头,再奔bunny酒吧来。阴差阳错,在酒吧门口看到垂手张望的她。
那一刻,真的有些惊喜。好多年,没有惊喜的感觉了。
他开门,她上车。
一路无语,不需要言语。他深信,他和她心灵相通。不然,怎么解释说一不二的他忽然调头?又怎么解释不早不晚,偏偏遇到?
她的头埋在他胸前,他把她横抱下车,直至卧室。她一呼一吸,在臂弯里痒痒的,让他的心,也痒痒的。
他想起他的第一次,带着感激,带着崇敬完成的第一次。
月光照进来。阿影闭着眼。第一次时,那女孩也像她这样闭着眼,紧张使她微微发颤。
一碰即溃。
因为是不成功的第一次,少年时的他很生气。不能将怒火发在自己身上,他便迁怒给那个女孩。他狠着心,冷着面,对父亲说,他余生再也不要看到那个女孩。
他果然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孩。无人可倾诉,事后他是多么懊悔。那个羞涩的,娇小的,又高傲的同桌,上课时偷偷跟他牵手,亲吻她耳垂时咬唇不吭声的同桌。他的初恋,他的天堂,也是他堕落的起点。
十五年过去了。江山迭代,他坐上了父亲的位置。黑暗血腥的经历磨硬了他曾经敏感柔软的心。身经百战,战无不胜使他终于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