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武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清晨6点10分。
伦敦大都会地铁站。
英国的天气就和英国的食物一样糟糕,说是声名狼藉也不为过。
虽然难以忍耐的潮湿冬季已经过去,可最近阴沉少风的天气,使得伦敦上空再次笼罩其一层朦胧梦幻的烟雾。
如果有合格的公共卫生学专家在这里调查,一定会发现这段时间全伦敦因为呼吸道疾病死去的市民比平时又上升了3个百分点。
然而,早起前往金融城工作的英伦绅士们,依旧像往常一样夹着公文包,穿着一丝不乱的西装,锃亮的皮鞋敲打在石头台阶上,彼此不言地等待列车的到来。
只有时不时发出的咳嗽声才会打破这份压抑。
伦敦是人类有史以来领土面积最辽阔的巨型帝国的中心。
早在十九世纪中叶,这里的人口就达到了不可思议的500万人。
即便是印度的德里或者是清国的北京,人口也远远无法与这里比肩。
当全世界的财富、资源、人力都源源不断汇集到这里之后,数以千万计的新房屋、商店、办公楼和工厂被建造起来,各种汽车、马车在街道上奔跑,这座城市几乎要爆炸了。
因此,一种比狭窄的地面接到更能带来运力和便捷的交通工具——地铁便应运诞生了。
其实伦敦的大都会地铁早在25年前就已经立项被设计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直到1863年1月才正式开通,距今只有几年而已。
不过就是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地铁已经成为居住和工作在伦敦核心区域的中产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而流浪汉、酗酒者,还有情急之下的绅士们,也已经在这些用砖石、水泥,以及钢铁建成的地铁站中塞满了排泄物的味道。
其实整座伦敦城都有这样的味道,只是大都会地铁站格外浓郁而已。
这是绅士和文明的味道。
詹姆斯·邦德就是在等待地铁的绅士之一,但他并不赞同这一观点,甚至有些想吐。
如果是后世的英国人,或者全世界任何一个受到英美主流文化影响的人,听到“詹姆斯·邦德”这个名字的时候,一定都会惊讶的抬起头,用目光在这个稚气未脱的大男孩身上多看两眼。
不过如今只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詹姆斯·邦德只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英国名字而已。
要说他有什么特殊……
如果有谁见过邦德的luǒ_tǐ,就会在他的胸口看到一个威武的哈士奇头像纹身。
没错,邦德正是【白色猎犬】的一员,而且是“那位先生”最满意的门生。
胸口有哈士奇纹身,这是最初一批【白色猎犬】的标志。
因为锦衣卫方面很快就发现,将能够识别身份的纹身纹在胸口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
这将大大增加特工暴露的风险。
因此后来的【白色猎犬】,一般都是将纹身纹在两股之间不可描述之处。
必须掰开才能看到。
一来作为确认友军的标记,但又不容易被敌人发现。
至少这个时代的英国佬还没英gay兰的外号,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二来,也是忆苦思甜,提醒【白色猎犬】们不要忘记神父和牧师们对他们的侵犯,牢记他们童年时敌人犯下的累累罪行。
詹姆斯·邦德没有在那个绝佳的位置纹身,他是大明从布雷默顿,也就是新津教堂的地下室拯救出来的第一批**。
当时他只有12岁,很快就在一众孩子当中脱颖而出。
天子亲自给他赐名陈永仁。
不过必须得等到他完成组织交付的任务,功成身退之后,才能恢复这个汉名,拥有大明公民的合法身份。
而在那之前,他的名字便是邦德,詹姆斯·邦德。
四年严苛的训练之后,邦德已经成为了一个看似稚嫩,实则沉稳的青年,远赴英伦为了大明的复兴,同时也是为了向耶教复仇,而开展情报工作。
锦衣卫给邦德虚构了一个北美工厂主遗孤的身份,因为战乱失去双亲,只好带着700英镑的财产,来到了伦敦。
邦德也没有辜负大明的期望和培养。
依靠在孤儿院学习的各种知识,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最主要是动用了“父亲”留下的遗产,邦德成功获得了一个伦敦专利局的公务员工作,算是打入了大英帝国的体制内部。
当然,他只是一个小职员,接触不到什么核心机密。
但所谓间谍,其实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从事着微不足道,难以引人注目的职位。
这样的人,往往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发挥巨大的作用。
邦德在六号站台上徘徊。
刺鼻的气味加上劣质烟草的气味令他微微作呕。
虽然来到伦敦将近3个月了,但邦德依然习惯不了这里恶劣的味道。
他想念凤都清新的空气,想念廉价的墨西哥大雪茄……
哦,现在应该叫阿兹特克大雪茄了。
它是那样的便宜,就仿佛是大明白嫖抢来的一样。
邦德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的九号站台。
不出所料,又有一群穿着古怪服饰的年轻人在这里用劣质的照相机留念。
《哈利波大》系列小说已经风靡了好几年了,目前仍然在更新之中,它的热度非但没有褪去,反而征服了越来越多的英国年轻人。
按照故事里的说法,穿过大都会地铁站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就会前往遥远的东方,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