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召南?”
“对,田召南。”
“那么这个田召南,是跟我们有关系呢?还是跟钱有关系?”
“都有关系。”
“哦?莫非他在宣恩城?”
“在。”覃禹鼎顿了顿。
“也不在。”
“覃大人这话,还挺有玄机啊……”苏月娥笑了笑。
“嗯……这田召南到底在哪呢?听覃大人给咱们聊聊?”
“聊聊。”
“此人盘踞宣恩城周边交通要道,明白吗?”
“不明白。”
“我是做什么生意的,明白吗?”
“不明白。”苏月娥摇了摇头。
“小半个施南地界的粮饷(指军队中发给官兵的粮食和钱),都是覃大人在帮着贩卖。”
粮饷制度随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的发展而变化。
在魏晋南北朝以前,各代粮饷均较简单,一般是以粮代饷或以绢资粮。
如西汉边塞戍卒,每人每月给谷2石6斗有余;东汉戍卒人日支廪米5升。
隋唐时期,粮饷虽仍以实物供给,但口粮和衣服分别定额。
如唐代口粮标准为人日支米2升,盐半合;衣服标准为人年支布、绢各6匹。
宋以后,部分给实物,部分给钱,且各项供给标准都分等级,不同部队、不同地区和平战时之间都有差别。
明代,各卫所军士按月给米,称为月粮。
按洪武(1368~1398)年间的数据,京外卫马军月支米2石,步军总旗1石5斗,小旗1石2斗,军士1石。
守城者如数给,屯田者半之。恩军家四口以上月饷1石,三口以下6斗,无家口者4斗。
军士月盐,有家口者2斤,无者1斤;在外卫所军士以钞准(发钱)。衣服则岁给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出征时发给胖袄、鞋裤。
清代,清军平时按岁给米,按月给银。康熙(1662~1722)年间,八旗兵饷:前锋、亲军、护军、领催、弓匠长月给银4两,骁骑、铜匠、弓匠月给银3两,皆岁支米48斛;步军领催月给银2两,步军1两5钱,皆岁支米24斛;炮手月给银2两,岁支米36斛(由觉罗补前锋、亲军、护军者月加银1两)。教育兵月给银如步兵数,不给米。绿营兵平时的粮饷只及上述八旗兵平时粮饷的13。
八旗兵、绿营兵奉命出征时,增加给出征行粮,包括出征行装银、出征盐菜银和出征口粮。
但是其中的黑手还是很多的,由于粮食必须给实物,副食按实物定量折款发给,饷项发现金。
历代粮饷,一般是先由官吏统一领取或接收,然后逐级下发,直至每个官兵。发放过程中,各级官吏往往要层层克扣,官兵所得实际总是远远少于定额的。
喝兵血,吃空饷,这可都是传统艺能了。
“错,我不过是给川督当跑腿的,而且只是其中一条腿。”
“那么川督到底有几条腿呢?”苏月娥适时发问。
“三条呗,覃大人还是其中一条大腿。”
“对,大腿!”覃禹鼎拍了拍自己的大腿。
“可是我这条腿……断了!”
“断了?”
“怎么断的?”
“我负责押送的粮饷,十回有八回,让这个田召南给劫走了,你们想想,他能挣多少钱?亏他还是我亲家的遗孤,没想到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唉!”覃禹鼎“痛心疾首”地叹息一声。
“那这个田召南很富有啊,还有这种事?”苏月娥挑眉。
“我本是顾念旧情,看他从小寄人篱下,怪可怜的,却不想他竟然带头断我的财路……偏偏我还不好对他动手,土民们若是知道了,只怕是要戳我脊梁骨的。”覃禹鼎有点无奈地说道。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容美土司和施南土司之间错综复杂的姻亲关系了。
田旻如继承其父田舜年的土司之位后,他上边还有一个兄长田昞如,下边还有四个弟弟,分别是田琨如、田曜如、田畅如和田琰如。
另外他还有两个儿子,长子田祚南,次子便是这田召南。
不过由于天正帝执行“改土归流”之策,容美土司的统治彻底崩毁,田旻如愤懑身死,其兄弟也被先后安插到陕西进行监管,其中也包括他的长子田祚南。
唯独这次子田召南逃过一劫,因为他很早就被过继给了覃禹鼎的堂兄覃九福家当儿子。
覃九福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病故了,覃九福之妻就是覃禹鼎正妻田氏的表妹,两人婚后多年无子,田旻如便作主将自己的次子田召南过继给了覃氏土司家族,一来可以亲上加亲,二来也可以用以监管施南土司的动向,以防不测。
当年田召南还是个六七岁的小孩子,如今这田召南已然长成了二十岁的青壮年,不再继续把施南土司看作自己的家实属正常,压根就不是一家子嘛。
而且,据说这田召南和他名义上的母亲覃氏也有一腿……覃氏也是个颇有势力的女人,麾下也有亡夫覃九福所率领的六千人马可供差遣,这也就成了田召南搞事情的本钱。
由于多年混迹于宣恩城当中,田召南对这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覃伊覃雅姊妹俩之所以被委以重任,也是因为她们俩原本是要被嫁给田召南,成为联姻对象,用以安抚田召南的叛逆情绪的。
不过因为贾蓉横叉一杠,田召南此时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私下里的小动作反而小了不少,尤其是看着昔日的“未婚妻姊妹花”此时负责宣恩城的防务时,他有点下不了手了,而这也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