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师父的爱情由我来守护!
申屠庸目光锋锐阴鸷,胸口怒火滔天,赤红着双目就要扑上去揍他。
沈筠陌身似清风,微一扭转,避开他的攻击,目光锐利沉静,嗓音冰冷。
“既然得了奖赏,就该跪地谢恩领赏,谁给你的胆子藐视皇权!”
申屠庸连续出手过了十招,却连他的衣角都没碰到,倒是把自己累的直喘粗气。
他胸口起伏着,眼里满是愤恨,看向沈筠陌的眼神淬着毒,却又带着一丝恐惧。
刚刚他能连用两次计谋,把乌才良和阿博达击败,说明他并不是没脑子的蠢货。
相反,他很聪明。
就因为这般,他才感到一丝恐惧。
眼前这个淡漠的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却深不可测。
尤其是净白的脸上染着些许血,像雪地里开出的红梅,越发显得冷艳。
申屠庸心情复杂地盯着他,声音冷冽沉闷。
“哼,我这不是来拿了么,不要得寸进尺,老子可不是被吓大的!”
沈筠陌站在两步开外,慢条斯理地摸出一块雪白的帕子。
他有些心疼地摩挲了几下边角绣的鸢尾花,才忍痛擦向脸上喷溅的血。
手指修长似竹,似玉如冰,不缓不慢地擦在脸上。
仿佛眼前站的根本不是一头杀人如麻的猛兽,面无表情,波澜不惊。
等他擦完最后一滴血,又小心翼翼地把帕子折叠起来,珍之重之地放进袖子里。
此时的他,跟周身涌动杀气的他,判若两人。
沈筠陌做完这一切,才慢慢踱步到近前,将锦盒托起,一双眸子飞雪寒霜般,挑眉。
“最后说一遍,跪地,接赏,谢恩。”
趁着申屠庸怔楞的一瞬,身体微微前倾,压低声音,低语几句。
“这里是大端,是凉京,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就算你自认为英勇无畏又如何,难不成你一个人,还想跟我们几十万大军抗衡!
再不识时务,信不信,你根本没法活着从凉京走出去。
我们锦衣卫的本事,想来你也听过一二。
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世上,简直比吃饭睡觉还简单。
你若不信,大可以试试,就看你明天早上还能不能醒来。”
申屠庸面色一白,眸中闪过惊惶之色。
他朝申屠扈看了一眼,一咬牙,单腿跪地,接过了锦盒。
沈筠陌冷嗤一声,转身离去。
申屠庸目送着他离开,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眼底涌动着暗潮。
第一场比试以北冥使团的胜出结束。
独孤雪娇将一切看在眼中,眯着眼睛朝沈筠陌看去。
红唇微勾,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
自己养大的弟弟虽说长歪了点,性子有点狠,但还是不错的。
沈筠陌十分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视线,与她对视一眼,很快错了过去。
面上虽没什么表情,可袖子里的指尖却在那方帕子上轻轻摩挲。
几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对视,毕竟只是一错而过。
可时刻盯着媳妇的某王爷可不是一般人,独孤雪娇的一举一括这个眼神。
君轻尘气得牙痒痒,尤其是看到沈筠陌那张脸。
当年卿卿还没嫁给他的时候,这臭小子就一直很碍眼,整日里跟屁虫一样黏着卿卿。
若不是因为他叫卿卿一声姐姐,早被他弄死了。
所幸后来两人成亲后,沈筠陌还算识趣,跑去锦衣卫,便销声匿迹了。
可现在卿卿都换了个身体,为什么沈筠陌看卿卿的眼神却像在看认识的人?
难不成这臭小子察觉到了什么?
虽说他已经不是几年前一无是处的臭小子了,对付是难对付了些,但如果他敢妨碍自己,绝不会手下留情。
就算是弟弟,也不行。
君轻尘思及此,忽而改了主意,眼底流光一闪,朝炎武招手,附耳说了几句。
炎武点头,匆匆转身离去。
没多久,马倌再次出现,手上端着个长形的锦盒。
“摄政王下马筹,碧霄剑!”
碧霄剑?竟是碧霄剑!
此话一出,整个猎场都炸开了,像是煮沸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紧张的热气。
几乎无人不知,碧霄剑是摄政王的佩剑,伴着他走南闯北,打过无数次胜仗。
可谓是见证了他的整个成长史,从不受宠的亲王到权倾天下的摄政王。
而且碧霄剑不是普通的剑,大有来头。
碧霄剑长三尺九寸,腹上刻二十八宿。
面纹为星辰,背记山月日月,剑柄有红宝石。
听说是开国昭顺帝命世外高人打造的,后来赏给了最爱的小儿子。
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把碧霄剑拿出来当彩头啊。
王爷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
君轻尘依旧淡然自若地坐在那里,任由无数或炙热或惊疑或贪婪的目光射在身上。
猎场持续就沸腾,所有人蠢蠢欲动。
除了已输过一场的陵南国和乌藏国,连刚刚胜了一场的北冥国都坐不住了。
无数人纷纷上马博彩。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次除了男儿,还有很多会武的女孩儿。
“陵南国乌兰雅郡主上马!”
“乌藏国阿达公主上马!”
“英国公府嫡女杜彩琼上马!”
“户部侍郎府嫡女钱玉叶上马!”
“……”
独孤雪娇听到几个熟悉的名字,嘴角抽了抽。
乌兰雅郡主觊觎君轻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