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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男,18岁,潍城一中高三的学生,成绩全校倒数第一,十足的学渣。而且家境贫寒,自幼父母双亡,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妹妹。
白天学校里被人欺负,晚上还经常幻想自己跟班花发生一些爱爱的事情,用三个字形容他。
“穷屌丝”
有一天,不知林凡脑子犯浑,竟然跟班上的班花表白,其结果可想而知。
“林凡,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瞧瞧自己那副德行,穿的跟个乞丐似的,你配得上我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班花王小欢说道,“连自己都养活不起的穷逼,我跟了你岂会连饭也吃不上。”
“小欢,我真的喜欢你。”
王小欢捂着鼻子,说道:“臭死了,臭死了,你离我远点,跟你同班简直就是我的耻辱。”
“我……”
“请不要再张开你那张口臭的嘴说喜欢我,看见你,我只想说两个字,穷逼。”
从哪以后,林凡成为了全校人的笑柄,就连老师也是看不起他,甚至在背后嘲笑她。
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林凡班上的班花竟然是校霸徐祥杰的马子。
消息被徐祥杰知道以后,派人找过他不少麻烦,也没少挨揍,事后还扬言要玷污他的妹妹。
林凡是个怂包和屌丝不假,可是他非常痛爱自己的妹妹,因为没爹没娘,家里面又没有收入,为了给妹妹治病,他白天上学,晚上在小餐馆打工。
常年穿着一件浑身都是补丁的校服,挣来的钱从不舍得给自己买新衣服,就算被全校师生看不起也无所谓,只要妹妹重病能够康复。
可徐祥杰竟然真的想要对他的妹妹进行施暴,无疑是触及到了他的逆鳞。而终于有一天,一向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屌丝林凡爆发了,为了救自己的妹妹,他拿着刀砍伤了徐祥杰,其结果是虽然救了妹妹,而自己却被巡捕抓了进去,关了十五天。
出来后,林凡被徐祥杰的人打断了一条腿,成了残废。入学后,非但没有人可怜他,同学们更嘲笑他叫‘林瘸子’。
外人的冷眼嘲讽他不在乎,自己活着,妹妹就能活着,为了给妹妹治病,晚上依旧兼职打零工,好不容易挣了500块钱,准备给妹妹买药。 结果,500块钱被班痞孙炳鑫抢了去,说是保护费,林凡不给,孙炳鑫就拿起铁棍打断了他一条胳膊,把钱被抢走了。
而他也被餐馆老板开除了,理由很简单,腿和胳膊断了不吉利,影响客人食欲。
工作丢了,为了挣钱给妹妹治病,林凡就到医院卖血,可没想到,卖血的钱又被孙炳鑫抢了去,这一次,林凡彻底的爆发了,他一气之下,打了孙炳鑫
放学后,睚眦必报的孙炳鑫找了一群班上的混混,到了晚上,将他围堵在巷子里面活生生的打死了。
到此为止,就是屌丝‘林凡’的全部记忆。
……
融合了屌丝林凡的记忆后,天帝之子林凡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说出了两个字:“失败!”
的确,屌丝林凡的生前非常失败,一辈子活的窝囊,被人欺负也不敢吱声,最后,竟是以如此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人生。
不过,他死前还算是个男人,为了自己的妹妹,不惜被人打死了
‘屌丝’林凡死了,被人活生生的打死了;天帝之子林凡复活了,他说道:“既然活着,就不能白活,接下来就是讨债的时候。”
“兄弟,我不会让你白死的,你曾经受过的侮辱、嘲讽和谩骂,我会替你讨还回来。那些曾经瞧不起你的人,我要让他们跪在你的脚下摇尾乞怜;还有你最爱的妹妹,我一定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我保证!!”林凡对自己坚定地说道。
“还有你,林浩天!!早晚有一天,我一定会杀回天界,你以为我会认命?等着瞧吧,待我重临天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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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林凡照常来的学校,依旧是那身满是补丁的校服,依旧是脏乱不堪的屌丝模样,依旧是被人冷眼嘲笑,可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腿不瘸了。
“快看,林瘸子来了。”
“咦?他的腿怎么不瘸了?”
“瘸子不是瘸子,还真是好笑,看来以后不能再叫‘林瘸子’,应该改名叫‘林傻子’,哈哈~~”
“请不要侮辱傻子,那废物连傻子都不如。”
......
嘲讽之声不绝于耳,林凡则置若罔闻,并不是他不在乎,接下来,他要用实际行动准备,昔日的林凡已死了,如今的自己,乃是天之骄子。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下,本不愿招惹是非,奈何是非如影随形,悄然而至。
林凡正准备进教学楼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三五个青年男女,男的痞子打扮,女的花枝招展,形如骚女,嫣然没有学生应该有的模样。
读取死去林凡的记忆,记得他们,他们就是把林凡腿打断的徐祥杰,以及他的马子王小欢,这对狗男女见林凡走了过来,便是将其拦了下来。
“呦,这不是林废物吗?你他娘的脸皮也是够厚的,被甩了,腿断了,手折了,竟然还有脸来学校。”徐祥杰冷嘲热讽地说。
王小欢依偎在徐祥杰的怀中,一脸不屑地看着林凡,看到他穷了吧唧的样子就觉得恶心,说道:“换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