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时心情忐忑,走时神采飞扬。
李南方喜欢她走时的样子。
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该为她自己活着而活着。
喜欢她喜欢的男人,做她所喜欢的工作。
只要这两点保证了,女人就会变得神采飞扬起来,超级有自信。
当然了,蒋默然的自信,也让李南方稍稍有了点失落感——自信的娘们,就不会太在乎男人了啊。
蒙头大睡了一个上午的李南方,走出医院门口时只觉浑身神清气爽,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搞得他每看到黑丝短裙美女走过时,都有种要怪叫着把人扑倒在地上的强烈冲动。
这都怪蒋默然。
以为李南方今天凌晨胡天胡地的时间太长,会有造成肾虚的危险,所以给他带来的午饭中,加了些许补阳的佐料。
可能是加的有些多了,也可能是医生都知道哪些佐料,才能更大限度滋补男人,所以搞得李南方看到美女后,就得弯腰走路。
恨不得现在就穿上棉裤。
穿的裤子厚了,那玩意再竖起来时,就显得不会很明显了。
蒋默然并不知道,李南方的男性功能,在遭到万蛇噬咬后,已经不是普通男人能比的了,就算凌晨时胡天胡地那么久,事后也会感到累,但只需休息半天,身体就能复原的。
可她不知道啊,还是把李南方当普通男人来看,给他加佐料,这就好比从没吸过烟的人,猛吸一口烟后,会出现烟醉的现象。
幸好要安抚那家伙的办法有许多种,掏耳朵就是最有效的一种。
每当男人挖耳朵时,那个冲动不已的玩意,很快就会像爽打了的茄子,蔫了。
这样,李南方就能快快乐乐的在街上溜达了。
其实大街上也没什么好溜达的,一旦刻意去忽略那些美女后,你就会发现再知名的国际都市,除了高楼大厦多点,高点之外,和外地小城市也没太大的区别。
至于顶着大太阳的去爬长城,感受古战场遗留下的金戈铁马气息,去十三陵缅怀大明帝国的历代君王,当初是怎么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那只是文艺青年才喜欢的调调。
李南方不喜欢。
有这闲暇,他更喜欢找个环境不错的小酒吧,点上一杯今夜不回家,慢慢晃着酒杯,看着窗外人来人往,倾心感受下人活着时的美好时光。
好吧,李南方承认,他有这觉悟在装逼。
之所以坐在酒吧内看着窗外发呆,一来是需要再次好好策划下某些计划,二来——姓蒋的那娘们,精虫上脑的情况下,给他买鞋子居然买小了一码。
搞得李南方才走了一个多小时,脚趾头就疼,只想找个地方歇歇脚而已。
相比起这种没有大几千就买不到的皮鞋,李南方更喜欢穿运动鞋。
好多人都说,一年四季的总穿运动装,穿运动鞋,那就是没品的表现,有的高级会所,甚至都把运动装列入了衣衫不整的行列内,拒绝入内。
偏偏,还是这些人,整天在各种场合,嚷着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李南方觉得,这些人脑子里包着的,可能是屎。
“唉,还是去买身运动装吧。最起码,也要买双鞋子。老子是受够了。”
低头看了眼那双铮亮的皮鞋,以及开始发红的大脚趾头,李南方叹了口气,正准备喝完杯中酒去运动时装店逛逛时,一个英雄救美的好机会,突兀出现在了窗外。
一个女人,确切的来说,是个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少妇,从窗外的出租车上刚下来,几个年轻人就从东边快步走了过来。
李南方来酒吧时,就看到左边的小街里。停着几辆电动三轮,上面摆放着一些新鲜的蔬菜。
这些人,是郊区来的菜农,知道城市里有很多有品位的主妇,不怎么喜欢去超市买菜,特青睐根部还带着新鲜泥土的蔬菜,哪怕价格比超市贵一倍。
穿着白衬衣,黑裙子,肉丝袜,平地黑布鞋的少妇,应该不是第一次来这儿买菜了,下车后就径自走向街口,就被那几个年轻人给挡住了:“嘿,妹子,这是要去干嘛呢?”
少妇愣了下,停住脚步,秀眉微微皱起,看着为首的人,淡淡地问:“你有恋母情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