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淼淼忽然就有点心惊肉跳,好像自家宝贝给不法分子盯上的那种不安。
她甚至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可别没毁在自己手里,却误打误撞的给叶哥潜规则了。
不对,等等,什么叫毁在我自己手里,难道我还能拿他怎么样吗?咦咦,貌似我还确实能把他怎么样……
或许是叶明成的眼神太直白太如狼似虎,以至于任栖桐不自觉就调整了前进方向,选择在冼淼淼身边停下,“你来了。”
其实冼淼淼特别想回一句“是的,我来了”……
及时刹住思维放飞的冼淼淼先冲他一笑,又挺无奈的对叶明成道,“错啦错啦,叶哥,这才是我那歌手,唱歌那位是作词作曲的。”
话音刚落,叶明成就先松了口气,然后狠狠一拍巴掌,直接冲任栖桐伸出手,“来来来,把歌给我看看。”
也许是细腻敏感的内心造就了宋志的才华和无孔不入的观察力,不过短短两天多的接触,他对任栖桐的了解就深入到了一个令当事人自己都感到震撼的地步。
宋志写的歌叫《双面人》,讲述的是一个孤独又寂寞的灵魂,它漫无目的的游荡,渴望情感却又害怕接触,渴望热情却又畏惧灼伤……
经过两天的观察和断断续续的谈话,宋志发现任栖桐此人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令人过目难忘。
公里公道的说,任栖桐绝对是那种哪怕搁在角落也存在感爆棚的人,任谁也无法忽视。除了好看的皮相之外,他那种语言没办法描述的气质,好似消散在空气中的薄雾,看不到说不明,可偏偏无处不在,丝丝入骨。
任栖桐是个绅士,言谈举止无可挑剔,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但这所有一切的礼貌之下都裹着一层若有似无的隔阂薄膜。当你觉得自己已经跟他很亲近而想要进一步时,却陡然发现一切都是错觉,所谓的亲近和气统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经不起一点触碰,瞬间消散。
最温柔的人也最冷漠。
之所以他待所有的人都同等温柔,只是因为自始至终,他不过都游离在整个世界之外,没有什么值得他在意。
宋志也不觉开始好奇,这个男人到底在渴望什么,他那颗心里究竟放着什么,又或者究竟怎样的人和事物才能真正进到他的心底?
创作之神也需要缪斯。
灵感这玩意儿一旦来了挡都挡不住,宋志就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沸腾,二话不说趴在练习室的地板上就奋笔疾书,活像手里那支笔连通了异次元一样源源不绝,不过一个来小时就连词带曲全部搞定,又花了几十分钟修改润色,这就算成了。
叶明成一看就忍不住哼唱起来,手舞足蹈,十分投入。
就旁观者冼淼淼坦白来讲,叶哥的歌喉其实跟宋志很有一拼之力,都是叫人一听就知道打死不会是专业歌手的那种……
前前后后哼唱几遍之后,叶明成重重吐了口气,心满意足的对宋志伸出手去,“兄弟,牛,大才啊!”
宋志兴奋的脸都红了,他手足无措的慌了半天,把不知何时遍布汗水的手掌用力往裤子上擦了一遍,这才握了上去,“谢谢,谢谢。”
“嗨,你自己写的,谢我干嘛呢!”叶明成大咧咧道,又转过身去看任栖桐,“帅哥,挑拿手的唱几句吧。”
她是热衷于欣赏美色不假,但那都只是出于纯粹的欣赏,不包含任何龌龊的思想,轮到要办正事的时候,该怎么样还得怎么样。
任栖桐对外界事物并不怎么关心,因此也不清楚来人是谁,当他信任冼淼淼,所以也就很配合的开口了。
他选的是一首外语民谣,整体没有太多炫技的地方,放到外面差不多属于只要不是哑巴就都能来一段的那种。但也恰恰就因为这份简单易上手,叶明成才反而从中听出了门道。
这小子的嗓子,正经不错啊。
就好像头次去饭店吃饭,真正懂行的老饕绝对不会挑那些个什么做法复杂的菜,旁的甭说,单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一道土豆丝就能把厨子的功底探个**不离十。
越简单的,才越见真章。
叶明成是个不太隐藏情绪的人,喜欢就是喜欢,就这么明晃晃的挂在脸上,冼淼淼一看就高兴了,忍不住对任栖桐比了个“耶!”
也许冼淼淼是个有很多小毛病的人,她讲究吃穿,在生活作风方面又有点娇气任性,但有一点:她骨子里透着倔强,但凡认准了什么事情,不要说九头牛,就是给一个加强排,也未必拉得回来。
先下她几乎是破釜沉舟的搞事业,不管是对邓清波还是任栖桐,她都全力以赴,不惜花费百分之二百的心血。
诚然,在外人看来,冼淼淼的行为跟仗着有钱胡闹没什么分别,但就是这种刀尖上跳舞的举动,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甜的像毒品,让人欲罢不能。
就像现在,她总算将任栖桐摆放到真正的起跑线上,看到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可,那种成就感,那种满足和喜悦,就这样一点点从骨头缝儿里透出来,使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任栖桐一怔,觉得这笑容太过灿烂辉煌,几乎令人不敢直视,却又本能的忍不住看。
那是一种致命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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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哥从来就不知道拖延为何物,决定干的事情万万等不到明天,于是她开了群,一通群发邮件轰出去,她手下一群得力干将就纷纷从各自的窝里爬出来,雷厉风行到令